6家中国公司遭跨国索赔6亿多元,案件历时2年近日将会宣判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通讯员赵岩)80桶由中国公司售出的化学品委托马来西亚航空公司运往印度,中途发生泄漏,致天价空客“毁容”。
为此,马来西亚航空公司、马来西亚保险公司等6公司向中国6公司索赔8000余万美元,合计人民币6亿余元。
前日,北京高院二次开庭审理此案。
索赔8000余万美元
2002年3月15日,中国化工建设大连公司购买80桶普通化学药品“8-羟基喹啉”出售给一家印度公司,并委托马来西亚航空公司(以下简称马航)承运。大通国际运输有限公司为出口货运代理人。
马航称,飞机抵达马来西亚机场做中转印度的准备时,发现该批货物两桶半泄漏,货物也不是“8-羟基喹啉”,而是一种强酸性腐蚀化学物品草酰氯,属于危险货物。此后,经过飞机制造商法国空中客车飞机制造公司对飞机状况进行估算,认为修理成本大大超过飞机全额保险金9500万美元的75%,据此推定飞机全损。因此,保险公司向马来西亚航空公司进行了全额9500万美元的赔偿。
随后,马航及5家保险公司将货物托运人、代理人、鉴定人、地面服务公司等6家中国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连带赔偿保险费和其他损失共计8000余万美元。
庭审持续9个小时
庭审中,第一被告中国化工建设大连公司认为,诉讼已过了诉讼时效。同时该公司提出,对方的证据并不能证明飞机全损是中国公司的责任,草酰氯的泄漏是因为马航及其代理人的原因造成的。另外,在被腐蚀后,该飞机露天停放了7个月,在东南亚的气候环境下也容易造成飞机全损。其他公司也表示了相近的看法。
前日的庭审历时9个小时,高院民二庭庭长刘兰芳任审判长,组成5人合议庭,对部分事实及证据进行了调查。
法院表示,该案距离第一次开庭审理已有2年,近日将作出判决。
背景
案件曾连审3天
2004年6月,北京高院曾对马航等6公司索赔6亿案进行过公开审理,庭审持续了3天。但没有作出判决。
据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此案系特大国际航空运输纠纷,涉案当事人达12方,涉及范围广,案情复杂,境内、外相关证据卷宗达30余宗,出庭证人16人,其中涉及来自6个国家的外籍专家或企业高管人员。
几年的时间,该案历经当事人变更、三次庭前证据交换以及第一次开庭审理等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