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发生两起特大交通事故 县(市)政府要作出检查
记者 李红
大河网讯
昨日,记者在省政府召开的全省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行动督察讲评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7月1日至9月25日百日行动期间,公安部门共纠正交通违法行为3965787起,整治事故多发点段1502处。
据介绍,7月1日至9月25日百日行动期间,公安部门共纠正交通违法行为3965787起,检验客运车辆46万余辆,整治事故多发点段1502处。特大交通事故有大幅下降,平顶山、濮阳、漯河、周口、驻马店、济源6市百日行动期间没有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全年没有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有周口、漯河、济源3个市。
同时,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也不少,如个别客运企业行车记录仪、GPRS等先进监控设备安装较少,对长途客运车辆动态违法行为查处不力,对挂靠客运车辆监督管理不到位。会议上,对个别危险路段仍未彻底整治的情况提出了批评。
今后,凡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市),该县(市)政府要向省辖市政府作出检查。凡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的,省辖市政府要向省政府作出检查。同时要将交通事故多发企业和驾驶员列入“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