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9月27日讯 ( 记者 曲涛 孟凡帅通讯员赵永德)省劳动保障厅27日就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称,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之后,我省绝大多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要高于按原办法计发的水平,只有极少数缴费年限短、缴费基数低且退休早的人员,养老金水平会比原来低。
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问题,涉及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这次改革是以参保缴费年限为基础,以计发基数、计发比例和计发月数调整为重点设计的。省政府《实施意见》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规模由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同时,对基本养老金几个组成部分的计发标准进行调整,主要是: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基础养老金由原来按职工平均工资的20%计发,改为按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上不封顶;个人账户养老金由原来按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计发,改为按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规定的计发月数执行,计发月数国务院《决定》根据人口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已作出了统一确定。这样改革的目的是,将职工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与在职时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退休时间的早晚直接挂钩,有利于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突出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原则,从而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促进养老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
这次计发办法改革,基本养老金的总体结构基本没有改变,只是养老金各部分所占的比重有所调整。对于改革后的待遇水平,广大企业参保人员普遍比较关心。从我们测算情况看,我省计发办法改革后退休的人员,总体上待遇水平是提高的。绝大多数退休人员按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要高于原办法,只有极少数缴费年限短、缴费基数低且退休早的人员会低于原办法。
为使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与原办法平稳衔接,省政府确定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实行5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办法对比的过渡政策。按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按原办法计算数额的,低于部分予以补齐;高于原办法计算数额的,高出部分予以封顶限制。同时,为保证5年后原办法较好地过渡到新办法,按照劳动保障部的要求,过渡期内按原办法计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所涉及的职工平均工资封定在2005年度。我省考虑到2007年及以后退休的人员,因封定职工平均工资会对其按原办法计算的待遇产生一定影响,为此规定在过渡期内,按原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再增加本人原办法基础养老金与过渡性养老金之和的5%,作为过渡性补贴。通过这些措施,基本能够实现新老政策的平稳过渡和待遇水平合理衔接。这一点,请广大职工和退休人员放心。
规范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
按照省政府《实施意见》的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省或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从而统一了这一群体的参保缴费政策。在此之前,全省各市对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的规定很不一致,缴费基数一般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到300%,缴费比例也从18%到28%不等。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那些按最低数缴费的人员,退休后待遇水平很低,难以保证基本生活;而一些地方又因为费率过高,出现了很多人缴不起的情况。实行统一的参保缴费政策后,将从制度上、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为这一群体提供长远和稳定的基本养老保障。
在执行国家统一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的同时,考虑到我省一些地方原来缴费水平较低,一步执行新政策会使这类人员的缴费增幅过大的实际,省政府《实施意见》采取了“比例先行、基数过渡”的办法,规定缴费比例2006年全省统一到20%,缴费基数则允许那些缴费增幅较大的市,在3年内逐步过渡到位。同时,要求各地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社会保险补贴的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参保缴费,尽量缓解困难群体的缴费负担。
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是党中央、国务院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根本措施。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由于这项制度实施之前没有基金积累,为了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实际运行中实行了“现收现付”模式,将个人账户基金与社会统筹基金全部用于当期养老金的发放,造成了个人账户“空账运行”。这样既不利于养老保险制度的稳健运行,也会影响将来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要真正实现部分积累的制度模式,就必须做实个人帐户。
2000年以来,国家先后在东北三省进行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把做实个人账户作为试点的重要内容。去年年底,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扩大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27号),经国务院同意,2006年选择6-8个省份,进行扩大做实个人账户试点,进一步为全国积累经验。在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下,经过积极争取,国务院将我省列入了这次全国扩大做实个人账户试点的省份。今年4月份,省政府已向国务院上报了我省做实个人账户的试点方案。待国务院批复我省试点方案后,我省将按国务院批复精神,立即着手在全省部署开展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工作。
规范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大数法则”为基础。也就是说,只有实现较大范围的统筹,才能增强互济功能,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规范和提高统筹层次,既能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养老保险政策的统一,便于参保人员流动;也有利于减少管理环节,降低养老保险基金分散管理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