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失误扣钱不超月工资20% 除4种特殊情况外,员工有权拒绝单位长假加班的要求
本报讯 记者王丽颖报道 “十一”长假要到了,我要是拒绝加班,单位会不会扣我工资?
鞍山市劳动部门给出的答复是,除4种特殊情况外,员工有权对长假加班说“不”,而用人单位也不得随意扣员工工资。
这4种特殊情况为: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另外,用人单位也不能随意扣除劳动者工资。10月1日起正式实行的《辽宁省工资支付规定》明确指出,除法律规定可代扣劳动者工资的事项外,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应当符合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或者本单位依法规章制度的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代缴个人所得税、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同时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即使是操作失误给单位造成损失、完不成定额等原因需要扣除工资,每月扣除的部分,也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同时,扣除后的工资余额,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责任编辑:车东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