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环保督察组奔赴七省
严厉打击企业背后“保护伞”
本报记者 王世玲 北京报道
“七部委环保专项督察组正兵分七路,重点督办化工企业安全环保措施和工业园区环境违法。”9月26日,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应急中心副主任陈善荣向记者透露。
为落实2006年环保专项行动,国务院七部委(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工商总局、司法部、安全监管总局、电监会)目前正联合开展环境督察行动。
除了由监察部执法监察室副主任孙怀新带队,已于9月23日赴黑龙江外(详见右文),其余督察组将于10月中旬分赴河南、浙江、江西、吉林、贵州、安徽和湖北。
“督察组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上述省份的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重点环境问题进行检查。”陈善荣说。
督察组把此次检查的重点锁定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取缔情况,是否新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化工(石化)企业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建设项目是否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业园区是否存在降低环境保护准入门槛;火电厂脱硫设施运行情况。
其中,针对各地工业园区环境问题凸现的现状,此番把检查工业园区内违法企业作为重中之重。具体安排为,重点整治化工、冶炼、印染、造纸、制革、酿造和废旧物资加工等工业园区的违法排污问题;坚决纠正降低环境准入门槛、阻挠环保现场执法、违规减免或取消排污费等一系列环境违法行为。督察组声明,“对园区内的违法企业,该治的治、该停的停、该关的关,绝不能姑息迁就,心慈手软。”
在近几年环境突发事件频发的背景下,中央高层在各种场合已多次表明了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心,而部委联手检查环保也在不断地开展。但未能堵住各类企业排向河流的滚滚污水。
“某些地方政府与污染企业存在利益纠结,甚至存在个别官员充当污染企业保护伞的现象。”陈善荣解释,现有体制、机制下,某些地方政府充当了排污企业的保护伞。
日前,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分析近期甘肃、湖南两起重大环境事件的原因时,痛斥地方保护主义。他认为,看似这些环境事件责任在企业,实则根源在当地政府,“政府不作为”是导致污染事件的根本原因,有关政府和部门负责人负有重要责任。
“这次检查的特点是既查事,又查人。”国家环保总局新闻办副主任刘友宾对本报记者表示,通过此次七部委联合专项环保检查,落实《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厉打击企业背后的‘保护伞’”。
从七部委的构成中,监察部、司法部的加入,已经看出“查人”的端倪。
“这次七个检查组分别由七部委司局级领导带队,有针对性督察。”陈善荣提示说。
“每个督察组都要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刘友宾称,检查聚焦政府监管不严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