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潞锦)随着目前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已取得重大进展、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昨天沪深两大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G股“十一”节后变更公司股票简称标记的通知,并从10月9日起实施新的标记办法。
根据通知,对于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股票简称前冠以“G”的公司,其股票简称取消“G”标记,恢复冠以“G”标记以前的股票简称;对于尚未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或者已进入改革程序但尚未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司,在行情显示该股票简称前冠以“S”标记;简称被冠以“S”标记的股票,其交易制度目前暂不做调整。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5]80号)的精神,证券交易所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整体安排,对该类股票的交易制度做出必要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深交所昨天发出的通知显示,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取消“S”标记,深交所不计算该公司A股股票的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不纳入当日指数计算;第二个交易日开始,该公司A股股票设涨跌幅度限制、以前一交易日为基期纳入指数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