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迟来10年的冤案纠错判决。2006年9月15日,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法院在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杨明银10年前的杀人抢劫案做出再审判决。杨明银被宣告无罪,当庭释放,此时,他已度过了3600多天的牢狱生活。 走出法庭的杨明银并不自在,他被安排入住乡政府大院,出行有人陪同。
冤情因何而来
1995年4月7日,慈利县宜冲桥乡沙刀村村民杨明皇的儿子儿媳被杀害。11年前,偏僻的山村通讯不便,村民们报不了案。“一直到中午12点,慈利县交警大队一辆警车路过,大家拦住这辆警车报了案”村民张春秀回忆道。
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对“4·7”特大入室抢劫杀人案立案侦查。数月的排查摸底后没有一点进展,案情陷入僵局。一年后,有人突然想到曾有前科的慈利县宜冲桥乡沙刀村人杨明银,警察立即对其进行了调查。警方从村民口中得知杨明银早就“外逃”广东方向。
1996年11月6日,专案组派警察南下广东,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将在广东省清远市打工的杨明银夫妇抓获,并连夜押回慈利突击审讯。杨明银被警方从广东带回慈利后,专案组警察将他们夫妻俩分别关在一间小屋里连夜审讯,“饿了没有东西吃,冷了不让多加衣服。”杨明银说,“不让你休息是常有的事,就连合眼的机会都没,记得有一次我晕过去后,是被人用烧红的火钳把我烫醒的。”
杨明银印象最深的是被抓10多天后的一次审讯,当地一名公安人员当着他的面把子弹一颗一颗塞进手枪大声道:“再不招就毙了你。”杨明银告诉记者,他当时清楚,枪毙人没那么容易,因此并不害怕,那个警察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你迟早会被枪毙的,早点招免受皮肉之苦吧!”说完抡起手枪把儿砸在杨明银的头上,至今杨的右额还留有当年被打的疤痕。十多天之后,熬不住严刑拷打的杨明银终于“交代”了自己的罪行。2000年1月20日,慈利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将其判处有期徒刑16年。
贪污案牵出真相
杨明银开始了牢狱生涯,转机直到9年后的2005年才出现。这一年,原慈利县苗市镇保险站工作人员张明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客户保险金,且数额较大并携款潜逃,后经人举报被慈利警方从广东深圳押解回来并刑事拘留。
今年4月,办案人员告诉张明,依据刑法,他所犯的贪污罪足够判5年,如果举报重大案件可以减刑或免刑,在拘留所里蹲了数月的张明终于耐不住了,将1995年4月7日晚上发生在沙刀村的特大杀人抢劫案和盘托出。
张明告诉办案人员,当年杀害杨万名、黄冬秀夫妻的是岩泊渡镇失马村村民田中华、李勇、朱法权三人。朱法权与张明是亲戚关系,两人在一次聚会喝酒时,朱法权借着酒兴把他与田中华、李勇三人杀人的经过说了出来。朱法权前几年已经因病死亡,张明看到田中华、李勇两人是外乡人且没有什么来往,于是举报了他们来为自己减罪。
杨明银的杀人抢劫案终于不攻自破,办案人员立即将这一消息向上级汇报。随后,慈利警方将在广东打工的田中华、李勇抓获归案,并连夜隔离审讯。两犯罪嫌疑人对杀害杨万名、黄冬秀两夫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无罪释放又遭软禁
2006年9月15日,杨明银被法庭宣告无罪当庭释放。分离十多年的夫妻终于相聚,杨明银原以为可以过上自由的生活,没想到刚走出中院的大门又被慈利县公安警察接上一辆小车,直接送到慈利县宜冲桥乡政府。“你的家在3年前被高速公路占用,目前没有房子,暂时住在我们乡政府。”一个乡干部模样的人告诉他,住在这里比较安全、清净。
“我要去常德岳母家看望儿子,就不在这里呆了。”杨明银不高兴地说他还可以暂住亲戚家。
“我们清楚,过段时间会让你们回去的,大概在9月27日左右吧!”另一名乡干部回答。
9月16日,慈利县公安局的警察送杨明银的妻子程德香回常德娘家时把一叠钱塞到她的手里,“这10630元是作为国家赔偿给你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程德香认为这是在对杨明银实施“软禁”,防止杨将冤案的情况告诉媒体。
为了证实程的说法,记者在9月20日晚上悄悄来到宜冲桥乡政府大院。在大院右侧一间房子里,记者看到杨明银正在看电视,门外有两个乡干部在看守。“你是哪里的?来干什么?”还没有等记者走近,就有人问话了。此前,有村民说要想见杨明银是很难的,除非是亲戚才可以见面。
“我是杨明银的姨夫,他的儿子很想跟爸爸通个电话。”记者边说边把手机递给杨。看到杨明银是在跟远在常德的儿子通电话,乡干部戴正红与另一个人才放松警惕走开闲聊去了。
9月21日上午,记者与杨明银在慈利县政法委对面一条偏僻的小巷里见了面。“你看我的全身都是伤,都是当年受审时留下的。”杨明银脱下旧得发黄的白衬衣,“背上的伤疤是火钳烫的,手腕上的伤是被手铐紧锁造成的,眼角的伤是被手枪把儿打的……”(据《新民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