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新华社高管信息专稿,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
新华网贵阳电(记者何云江)国家助学贷款实施近7年,至今在大多数省区仍然举步维艰,而经济欠发达的贵州省却早已突破工作困局步入良性循环。通过创新机制推动银校全面合作,这个省学生还贷率全国最高,呈现出学生、银行、高校和社会多赢的格局。
来自贵州省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的数据显示,截止到目前,贵州已累计有9万多人获得总额为2.8亿余元的贷款,助学贷款为贵州山区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消除了后顾之忧。
获贷、还贷比例均居全国首位 贵州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步入良性循环
近3年来,贵州省获贷学生占在校生比例均达到12%以上,均居全国之首,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2004年,全省获贷学生人数首次突破2万人,获贷学生占在校生比例达到12.3%;2005年,放贷工作再创新高,获贷学生达到2.9万余人,占在校生比例达到15.11%,获贷学生占申请人数的比例均在90%以上。
与此相应的是,学生还贷比例亦居全国首位。截止到2005年底,按照贷款当年毕业后四年还清的政策规定,全省共有379名毕业生须还清贷款本息,已有367名学生如期还清全部贷款,累计金额96万余元,人数违约率和金额违约率仅为3.17%和2.6%,违约率远远低于国际上15%的水平。贵阳中医学院、贵州民族学院等大多数高校基本实现了零违约率。
银校合作机制突破德政工程困局
1999年开始试点,2000年正式实施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由银行、学校和学生三方共同签订贷款合同,银行以低息向贫困大学生交付学费和部分生活费的贷款,以资助他们完成学业,待其毕业后才开始还款。作为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商业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开展起来并不顺利。2003年,这项工作更是停滞不前,不少省区各大承办银行均大面积暂停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普遍原因是学生拖欠还贷、监管缺位等。
贵州经济发展落后,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省内高校贫困学生占学生总数的30%左右。同样是国家助学贷款,贵州之所以做得好,并不是因为贵州学生素质比其他地方学生高,而是因为贵州真正建立起切实合理的银校合作放贷机制,突破了这一德政工程困局。
一是鼓励学校与银行签订全面的银校合作协议,通过银校全方位的金融业务对接,拓展经办银行利润空间,发挥堤内不足堤外补的效应。贵州明确规定,学校开户行应优先选择经办银行,从学校收入存款、基建贷款等业务中确保银行利益,通过拉动经办银行的相关业务,从而对经办行起到较大的弥补作用。加上助学贷款利息和风险补偿金,银行受益颇丰。
贵州各商业银行从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中看到了可观的利润空间,竞相通过招投标方式与高校签订合作协议。目前,全省共有21所高校与银行达成银校全面合作协议,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利息1300余万元。为确保中标,中标银行所报的风险补偿金为全国最低,均在贷款总额的3%至5%以内,远远低于全国15%的水平。仅此一项,每年还可为财政及高校节约数千万元的支出。而通过助学贷款,高校还极大地减少了学生欠费现象,保证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在贵州,国家助学贷款不再被银行视为烫手山芋,而成为争相获取的香饽饽。
二是合理划清银行、高校和学生之间的责任,主动为银行工作减负。不少银行认为助学贷款笔数多、工作量大、风险大,且获利不多,因此贷款门槛非常高,获得贷款的学生很少。为降低银行普遍担心的贷款风险和还款违约率,提高经办银行的积极性,贵州省政府及时制定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
按照方便贷款、防范风险的原则,理清银行、高校和学生之间的责任,尤其要求校方主动承担起贷前审查、贷中教育和贷后管理的相关责任,跟踪贷款学生的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帮助银行催收贷款。
贵阳中医学院资助办通过寄信的方式将批贷情况通报学生家里,让家庭了解并促使学生贷款用于学业;贷中每学期还跟踪使用情况;贷后建立就业信息档案,要求学生每年定期与校方联系。去年有几个到期还未还款的学生没了音信,资助办还专程找到学生所在乡镇政府,设法联系上学生并促使他们还款,令银行感动不已。
三是严格违约政策界定,不准银行人为夸大并抬高违约率,坚决维护学校和学生信誉。据了解,不少银行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学生毕业后分期付款,按月还款,学生没有选择余地,为获得贷款被迫签约。但学生刚刚毕业后,由于就业困难,生存都成问题,马上就要其还款并不现实。国家政策规定,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和银行商议,采取灵活的还款方式。而一些银行单方面采取格式合同签订霸王条款,既违反国家政策,又违反合同法的公平原则,换了任何人都可能违约。
与此同时,一些银行任凭主观愿望随意为违约定性,夸大学生的违约率。按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实施前的政策规定,学生毕业后4年内最后一天没还款,也没提出展期,才视为违约。而一些银行不给学生空间,如果学生没能按月、按季还款,就将其视为违约,无疑抬升了学生违约率。贵阳中医学院的一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过去曾向省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报告,称该学院不少学生违约。经查,这个学院学生违约一年以上才几人,其余大多数学生全是违约1个月左右。
贵州认为,有关部门和学校应该敢于为贫困学生撑腰。学生到底有无违约,界定依据应该是国家政策,解释权应该在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
四是因地制宜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既有利于风险控制,又能降低贷款成本。贵州率先结合实际出台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由申请贷款的学生所在地商业银行负责发放和管理贷款,用以支持当年考入省内外普通高校的贵州籍贫困学生上学。
鉴于许多贫困大学生来自农村家庭,而一些商业银行机构纷纷撤离农村市场,贵州省结合实际选择在农村有着庞大网络和基础的农村信用社作为合作对象。按政策,学生家庭所在地信用社以每生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贷款,以帮助贫困生获得必需的路费、学费和其他入学有关费用,保证其出得了门,入得了学。2004年,贵州籍贫困新生共有2156人获得生源地贷款,发放金额超过1170万元;2005年全省共有1795人获得生源地贷款,获贷金额771万余元,人均获得4300元。
五是对部分确实困难无法还贷的毕业生,学校专门设立风险基金为其垫付。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仍待调整和完善
据记者调查,当前及今后,为确保国家助学贷款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关政策仍需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一是随着就业难度的增加,一部分学生因不能就业难以及时还贷,对其应制定特殊政策,以维护学生、学校的信誉及银行利益。目前,政策虽明确贷款毕业生在艰苦地区工作一定年限的,可由国家代还贷款,但该条款过于笼统,应对什么地区是艰苦地区、什么行业属艰苦行业、服务时间等作出具体的界定,国家代还贷款是指由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代还等都应明确。
二是建议加大对西部地区国家助学贷款的扶持力度,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应由中央财政全部承担。这样,助学贷款工作便可不受地方财政情况限制而健康开展。
三是中央财政可对各省助学贷款工作实行以奖代补,以拉动各地工作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