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犯共倒卖近10万支雷管等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本市今年截至目前最大的一起非法买卖爆炸物案昨日在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主犯赵彦辰的上诉。6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12年和10年零6个月。
2005年4月16日,北京房山公安分局治安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当天在良乡有人将进行雷管交易。警方当即派出大批便衣在良乡地区各路口蹲守。当日下午,刚买完雷管准备转卖的曹满屯及其“上家”褚群秀被抓获,当场查获了一万支雷管。褚群秀又供出其“上家”赵彦辰的地址及电话。随后,赵彦辰被控制。
据悉,为了向北京周边的非法小煤窑提供雷管和炸药,河北农民赵彦辰、王贵霞等在几个月间倒卖了近10万支雷管等爆炸物。
一审法院认为,曹满屯等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曹满屯有期徒刑14年,王贵霞、赵彦辰分别获刑12年和10年零6个月。此后赵彦辰不服提出上诉。昨日,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