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娃娃荡秋千引发3起连环官司
支撑秋千的砖柱突然倒塌致1死2伤,法院判决事发棚屋的主人共赔偿4.9万元,家长也应负一定责任
本报讯
七个小伙伴自制秋千,在一个废弃的棚屋内玩得正高兴时,支撑秋千的砖柱突然倒塌,致一人死亡,两人受伤。由此引发三起连环官司,伤亡者家属互诉对方,涉及七个家庭,被告人多达17名。江北区法院昨日对此进行判决,棚屋主人共赔偿4.9万元,案件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
玩荡秋千
砖柱倒塌幼女遇难
3年前,江北唐家沱的申某与妻子一道在自家承包地里搭建了一处棚屋,该棚屋用六根砖柱支撑,棚屋前方留着一个门洞,但没有安门。申某一直都没有在棚屋里居住,但他曾听说有小孩常在这里玩耍。
去年9月24日下午,当地小孩小华(8岁)和双胞胎小乔、小亮(12岁),邀约小兰(7岁)、小玲(8岁)、小芳(9岁)和小丽(12岁),7人一同来到了棚屋玩耍。其间,小乔和小亮在棚屋里找来两根钢丝,将钢丝捆在支撑棚屋的两根砖柱上,然后在钢丝的另一头绑了块木板,做成了个简易的秋千。除了小玲外,6个小孩都先后站上木板,最后6人一起荡起了秋千。
不一会,小芳首先从木板上跳下,并提醒捆钢丝的砖柱倾斜了,让其他五个小伙伴不要耍了,但只有小华马上跳了下来。十多分钟后,一根砖柱突然倒塌,还在荡秋千的4人中,小乔、小亮和小丽被砸伤,小兰幸运逃过一劫。
两个小时后,小乔因伤势过重死亡。
连环官司
每起诉讼被告17人
事发后,死者小乔的父母、伤者小亮和小丽分别向江北区法院提起诉讼,分别要求申某夫妇、其他几个小孩及其父母进行赔偿,每件诉讼均涉及被告17人。法院决定对这三个案件并案审理。
小乔的父母认为,棚屋是申某夫妇临时搭建的违章建筑,且两人疏于管理。申某夫妇则辩称,棚屋不是违章建筑,倒塌的砖柱并不是由于管理上的瑕疵或主人不作为而倒塌。
最终,法院认为小乔的死亡系棚屋支撑砖柱倒塌所致,而倒塌原因是几名小孩荡秋千的共同结果,因此参与荡秋千的小孩均侵权。
此外,该棚屋应为不合法建筑,墙壁有门洞但并未装门,申某在明知有小孩在棚屋内玩耍的情况下,仍未采取措施阻止,对棚屋管理存在瑕疵。
各有责任
棚屋主人赔偿4.9万
法院判定,申某夫妇明知棚屋的物理性状,应当预见到损害发生的可能性。而且该棚屋系违法建筑,应加重两人的责任。故在三起诉讼中,申某夫妇每起都应承担50%%的责任。
主审法官表示,鉴于死者和伤者均参与了荡秋千,各人及其父母应自行承担一定责任。由于小玲没有参与制作秋千,也没有荡秋千,不用承担责任。其余6人以年龄10岁为界线,小乔、小亮和小丽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芳、小华和小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在责任划分上,前三者应双倍于后三者。
法院对三起诉讼分别作出三份判决,综合后,申某夫妇共赔偿三被告4.9万余元。(文中涉及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案情特点A 、B 系双胞胎;A 死亡,B 、G 受伤秋千所在棚屋的主人承担5 0 %% 的责任E 因只是旁观而免责,3 伤亡者和3
幸免者都有责任;伤亡的双胞胎家庭获赔近7 万,赔偿他人7 1 0 0 余元A 、B 、G 年龄在1 0 岁以上,C 、D 、F 在1 0 岁以下,前3
人的责任应两倍于后3 人。
法院判决A 获赔:申某夫妇赔偿3 . 2 万余元,G 家赔偿7 1 0 0 余元,C 、D 、F 每家各赔偿3 5 0 0 余元B
获赔:申某夫妇赔偿7 2 0 0 余元,G 家赔偿4 4 0 0 余元,C 、D 、F 每家各赔偿2 2 0 0 余元G 获赔:申某夫妇赔偿9 6 0 0
余元,由于A 、B 系双胞胎,该家人赔偿7 1 0 0 余元,C 、D 、F 每家各赔偿1 1 0 0 余元(以上A 为小乔,B 为小亮,C 为小华,D
为小兰,E 为小玲,F 为小芳,G 为小丽)。
事隔一年仍有小孩进棚屋荡秋千
本报讯 小乔被砖柱砸中的惨剧,已经过去一年多了,但记者昨天在现场看到,附近的小孩仍旧可以翻窗进入出事的棚屋,在里面继续玩荡秋千。
在当年的出事现场,出事的砖柱仍然倒在地上,院子里已经长满杂草。以往进出棚屋的正门已经用砖封了,但由于有的窗户还没有上玻璃,孩子们可以轻而易举地翻窗进屋。
“虽说大人们都再三告诫孩子,不要到棚屋去耍,但还是有些小孩悄悄地翻进去玩,甚至继续玩荡秋千。”附近的居民表示,大人们不可能时刻看护着孩子,棚屋的隐患仍然存在。
随后,记者找到了今年已经9岁的小华。“事发后,孩子吓得从空地斜坡上滚了下去。我过去抱起他的时候,他眼睛直直地盯着我,好久没有说话。”小华的妈妈说,直到现在,大白天小华也不敢一个人在家。
据悉,受伤的小丽和小亮目前仍在恢复中。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文创肖玉 实习生陈果采写 (责任编辑:梅智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