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衡水电(记者李海菊通讯员周迎久)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中,衡水环保和监察部门联手出击,全市有40家重污染企业被停产,取缔9家“十五小”、“新六小”和重污染小企业。
此次行动对发现的环境违法企业负责人及环保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其中,在对安平县郭西电镀厂污染防治擅自停运一案的处理中,安平县给予污水处理站负责人(郭西村党支部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监管不力的监察中队队长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深州市在对该市宏利线材电镀中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运的案件处理中,责成深州市环保局做出深刻检查,并对监管不力的深州市环保局管理科长和监察中队队长给予通报批评。
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表示,专项行动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对地方设置的土政策、土围子、违法建设新项目、超标排污、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偷排偷放等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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