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保定电(记者郭志昆)以免费为孩子拍照为诱饵,向家长收取每人100元的押金,押金到手后就携款潜逃,保定近百名学生家长受骗丽的婚纱摄影城。
今年六七月份以来,在保定市区的许多学校或学生课外学习场所,经常有“丽的婚纱摄影城”的工作人员向学生家长推销免费服务,就是先交100元的押金,在一定的时间内可以免费到该摄影城照相,取相片时押金全部退回。 许多学生家长禁不住工作人员的轮番劝说,纷纷给孩子交了100元钱,想着等时间合适时再去免费拍照。没想到近日再去该摄影城时发现,原摄影城已经不存在,已更换成一家新单位“金丽地婚纱摄影广场”,原先摄影城承诺的退押金的说法无法兑现。
9月28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保定秀水街西口的“丽的婚纱摄影城”,发现这里的确已经更名为“金丽地婚纱摄影广场”。金丽地婚纱摄影广场9月18日由保定市北市区工商分局颁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在金丽地婚纱摄影广场的告示牌上,写着对原丽的免费卡处理暂行办法:“本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与原丽的婚纱摄影城无任何牵连,没有任何义务为原丽的的债务问题负责,据相关证据及经多方调查,承包人刘彩云(湖南人)携持预约金潜逃。本金丽地婚纱摄影广场没有收纳任何顾客的预约金。本公司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经研究决定对持有原丽的婚纱摄影城“预约金”的持有者给予道德上的有限补偿,具体方案如下:对持有原丽的预约金收据未拍照需要继续拍照者,凭票据可换取本公司酬宾券一张,凭此卡本公司将竭诚为您服务。对8月25日以后在本公司拍照的,看完设计样者,未看样者,未取件者,所持有原丽的百元押金票者,可抵公司任何等值的相关照片。对于8月25日以前未拍照未看样者,或已看样未取件者,本公司乐意帮您查找,没有查到的敬请你多多原谅。对于持有原丽的婚纱投影城押金收据票要求退款者,恕本公司不予受理,请你通过司法机关等部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金丽地婚纱摄影广场内另一份告示写着“尊敬的新老客户:原丽的婚纱摄影城违约经营,收取广大客户的预约金,原主管携款潜逃。我店于2006年8月25日与宏源房屋开发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2006年8月25日以前原丽的婚纱摄影城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与我店无关,恕本店不逐一解释。金丽地婚纱摄影城9月20日。”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至少有百余名家长以各种方式找到这里,给公司添了许多麻烦,希望此事通过法律程序早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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