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妈妈上网通缉前男友
“意悠然”在帖子中称,2005年8月6日,自己与前男友宋强在西祠胡同“只爱陌生人”论坛3周年聚会中相识,两人迅速坠入爱河,“意悠然”不久便怀孕了。“宋强决定让我生下孩子,还答应跟我结婚,但总是不坚定。 ”“意悠然”说,最重要的是,宋强的父母反对这门婚事,特别是因为“意悠然”有腿疾、妇科疾病,在宋强父母力争的一次身体检查后,宋家做出了让儿子和“意悠然”分手的决定。此后,宋强突然消失,工作辞掉、手机号码更换,“意悠然”几经寻找未果,仍然坚持生下了女儿。然而,此后宋强的家人依然态度坚决地拒绝向“意悠然”提供帮助,也不让“意悠然”有机会带女儿见父亲。
“我没有固定的工作,父母已经退休,拿着微薄的工资。”“意悠然”在“争取不到抚养费”的情况下,她选择了上网发帖,公布了宋强的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照片等真实信息,要求宋强与她们母子见面。
9月26日该帖发出后,截至昨晚7时点击量已达33538次,回帖1500余条。该帖被猫扑、天涯等网站广泛转载,引起网友强烈反响。
发帖之初,“意悠然”的遭遇引起了网友同情,大量针对宋强的辱骂、谴责回帖出现。一些来自宋强故乡江苏海安县的网友甚至开始调查宋的家庭和行踪。当然也出现了“宋强家是富有的生意人,为了和宋强在一起,‘意悠然’通过孩子要挟宋强,逼迫对方和自己结婚”等说法。
宋强家人:隐私被侵犯,可能法律维权
昨日下午,晨报记者通过西祠论坛的消息功能联系上了“意悠然”,对方表示暂时不想正面接受采访,要求记者从自己的新帖中了解最新回应。
昨日下午,晨报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宋强的姑妈———在南京某公司工作的宋女士。“我的工作受到了影响,我不希望再有这类电话来干扰我的生活。”宋女士说自己已经接到无数的电话,“这是他们家的事情,我不清楚,我只是他们的亲戚而已。这是宋强个人的私生活,他没有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认为网友是在恶意炒作这件事情。如果站在旁观者角度看,我觉得她(‘意悠然’)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解决这件事情,没必要炒作。”
“法律对她这种行为(上网公开他人隐私)会有制约的。”宋女士表示,自己将与宋强的家人商议下一步行动,有可能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短评:要讨“公道”,也别忘了还有“法理”
如果这则帖子只是一个虚构的故事,那么帖中公布个人信息的行为毫无疑问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问题是,在真相尚未明朗之时,抑或事实就是如此,网络能否成为个人“通缉”的合法工具。换言之,我们的法律有没有赋予个人借助网络通缉的权力。
在真相尚未明朗前,警方有这样的权力,可以借助网络抓捕犯罪嫌疑人,增加通缉的覆盖面。但警方是基于前期缜密的调查、事实基本核实清楚的前提下进行的,即便如此,警方在通缉时还要加上“涉嫌”两字。那么请问网友“意悠然”,你把别人的信息公开了,自己却丝毫不露“网下”痕迹,如何证明你所述事实确实如此?
即便你所说的都是真实的,那请问为何不走正常的法律途径?即便走完了所有的法律途径仍然无济于事,就可以在网上如此“寻人”?网络亦是媒介,应能发布“寻人启事”,但从未见报章上的寻人启事还附有如此“煽情”故事的。
上海市律师协会电子商务与网络法律研究委员会委员商建刚说了一个案例,南京有个丈夫在网上公布妻子情人的信息,结果“第三者”把公布者告上了法庭,丈夫最后被判败诉。
所以,公道若真在“意悠然”一边,那别到了最后,却是自己将法理“送”给了另一边。
作者: 晨报记者郭翔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