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流氓软件”诉讼首次在北京法院立案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通讯员陈倩)因使用过的“雅虎助手”软件无法卸载干净,造成电脑硬盘损坏,网民董先生以侵犯消费者权益为由,将北京阿里巴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国风因特软件(北京)有限公司诉至朝阳法院。 昨日上午,朝阳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据介绍,这是北京法院首次受理有关反“流氓软件”诉讼。
原告:软件无法卸载导致电脑硬盘损坏
董先生在起诉书中称,他于今年8月初开始使用国风因特软件(北京)有限公司所有的“雅虎助手”软件。事后发现,该软件无法通过正常方式卸载干净,残留部分始终随着电脑的启动自动运行,占用电脑中的CPU及内存资源,并感染系统文件,导致电脑硬盘损坏。
据“雅虎助手”软件许可协议称,经雅虎中国授权,“雅虎助手”产权归国风因特软件(北京)公司所有,后者可以使用“雅虎”品牌开发产品。
董先生称,他所使用的“雅虎助手”软件是从雅虎网页上下载的,该网页属北京阿里巴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有。为此,董先生将两家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两家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赔礼道歉,恢复电脑安装软件之前的状态,赔偿和支付公证费等费用1094元。
被告:呼吁尽快出台流氓软件界定标准
昨日,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公关部刘飞表示,阿里巴巴尚未收到任何诉状。
阿里巴巴副总裁金建杭表示,去年7月,北京市网络行业协会公布的十大“恶意软件”名单涉及原3721“上网助手”,该款软件在阿里巴巴并购雅虎中国之后,已经被雅虎中国于去年8月叫停。
“雅虎助手”已经纠正了3721“上网助手”的很多错误做法。
近段时间以来,“反流氓软件联盟”令一些软件商颇为头痛。金建杭表示,雅虎中国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恶意软件”的界定标准,以达到“惩恶扬善”的作用,防止有的公司以此进行不正当竞争和误导网民。
金建杭说:“如果有任何个人、组织或公司毫无根据地将‘雅虎助手’列为‘恶意软件’或‘流氓软件’,雅虎中国保留通过司法途径维护雅虎品牌、公司名誉以及追偿其给雅虎中国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权利。”
雅虎解释
卸载不正常 原因有多种
雅虎中国产品经理吴珊介绍,影响董先生卸载不正常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个:其IE安全级别设为“ActiveX禁用”,这会影响到工具条的使用;其次,是在IE的工具里“管理加载项”有可能被禁用;另外,还有可能是“雅虎助手”遭到木马病毒的破坏,建议用户到“雅虎助手”主站进行修复后再卸载。
此外,考虑到非正常卸载的因素,吴珊建议用户使用“添加删除程序”的正规卸载,而不要使用卸载软件,“用户只要按照软件的提示进行操作,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对‘雅虎助手’进行安装、使用和卸载。”
新闻背景
阿里巴巴与雅虎中国
2003年11月,雅虎公司以1.2亿美元收购3721公司;2005年8月,雅虎公司以10亿美元收购阿里巴巴40%的股份,作为交易,雅虎中国的业务并入阿里巴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