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密布 围捕“深夜幽灵”
■日前,高新警方打掉了一个以驾车抢劫、轮奸、抢夺为主的特大系列犯罪团伙,截至目前抓捕团伙主要成员6人。
■据警方介绍,该犯罪团伙在西安市高新区、雁塔区、碑林区、新城区、长安区等地疯狂作案,共交代抢劫24起,轮奸11人,抢夺32起。
■昨日,西安警方召开公开处理大会,警方通过本报向社会呼吁,请受害者鼓起勇气,主动站出来指证他们的罪行。
女白领夜晚频频遭黑手
3月16日20时,高新区博文路上,下班回家的郭女士被几名陌生男子强行拉至一辆黑色普桑轿车上,遭到威逼、殴打,被抢走700元现金,手机一部,以及交通银行医保卡、公交IC卡等物,当天22时许,其被丢弃于鱼化寨小烟庄村附近,才得以报警。
3月17日21时许,高新区高新二路发生同样的抢劫事件。李女士在此独自行走时,被不明身份的几名男子劫持上车,遭殴打后,被抢走现金1000余元,以及手机、商业银行卡、工商银行卡、某超市购物卡(价值200元)、开元购物卡(价值800元)等物,并被逼问出银行密码,从其两张银行卡中共取出5400元现金,后43岁的李女士惨遭3名歹徒轮奸。歹徒将李女士弃于长安区翠华山附近。李女士辗转才报了警,之后便赶往医院救治,经初步诊断,李女士多处软组织损伤,左眼眶淤血,有短暂的意识丧失现象。
高新警方接连接到两起恶性抢劫案件,引起了高度重视。针对这一团伙所采取驾驶机动车作案,流动性大,侵害目标不确定,并且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进行比对分析,警方认为极有可能是同一伙案犯所为,遂成立专案组将两起案件并案侦查。
侦破正进行 案件仍发生
根据受害人的反映和案件相关线索,办案民警经过近20天的多方摸排、调查,2006年4月4日,将犯罪嫌疑人李富荣抓获。经讯问,李富荣交代了自己抢劫的犯罪事实,但对同伙下落、住处等情况拒不交代。为此,高新警方组织专案组民警对案件进行总结分析,并认真梳理了2005年至今的驾车抢劫案件,结果发现有多起案件的情节与“3·16”、“3·17”抢劫案十分相似。经过分析,专案组认为,在“3·16”“3·17”案主犯李富荣背后一定还有一个更大的犯罪团伙。专案组民警对李富荣加大了审问力度。
7月16日20时30分左右,高新二路再次发生驾车抢夺案件。受害人简女士被劫持上车,抢走现金600余元、手机、银行卡两张、首饰等物,银行卡中被取款6200元,其间遭受胁迫、殴打。22时许受害人被丢弃在雁塔区鱼化寨。警方经过分析,认为该案在作案时间、地点和作案手段方面与“3·16”、“3·17”案相同,说明李富荣团伙其他成员再次集结作案,为了将李富荣团伙一网打尽,分局决定将原“3·16”、“3·17”案与“7·16”案合并,成立“并字7·16抢劫、轮奸、抢夺案专案组”,展开侦查。
14分县局携手找线索
同时,“并字7·16抢劫、轮奸、抢夺案专案组”将案件情况报告市局。为了在全市范围摸查类似案件,尽快侦破此案,8月22日上午,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在高新分局召开“高新分局并字‘7·16’系列抢劫、轮奸、抢夺案全市串并案件现场会”,西安市公安局和14个分县局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和刑警大队大队长到会。会上,高新分局利用多媒体详细介绍了案件的侦破经过和该犯罪团伙的作案特点,各分县局领导介绍了各自辖区类似案件的发案情况并进行了案件串并。
8月28日高新分局通过西安市公安局将案件报告省公安厅,被省公安厅列为督办案件。
专案组民警根据线索,排查了郭杜镇上百家门面房,跑遍了西安市的大街小巷,通过近一个月夜以继日的艰苦工作,在收集相关证据后,决定对一名叫鲁海龙的嫌疑人实施秘密抓捕。
民警凌空扒在车前
为了保证对其一次性抓捕成功且不惊动其他同伙,8月30日,高新分局局长孙钢钳带领专案组民警在西万路收费站,准备围堵独自活动的嫌疑人鲁海龙。因为该嫌疑人从事修车洗车行业,车技较熟,发现被围捕后仓皇驾车逃离,并撞伤两名抓捕人员,民警山建峰见状,一个步子蹿上去抓住车顶前货架,全身悬挂在该车前挡风玻璃上,为了甩掉车前民警,嫌疑人逃逸时时而飙车时而转弯、逆行,时而急停,一时间西万路上其它车辆无不紧急避让,交通瘫痪,行人见状纷纷惊呼,专案组其他民警正驾车紧追,就这样,在该公路上行驶了2公里后,嫌疑人不得已弃车逃窜,终被民警擒获。
根据鲁海龙的交代和已收集的相关证据,8月31日,专案组在青年路工商所将正在办事的同案嫌疑人党创抓获。
嫌犯跟踪警车自投罗网
8月31日晚,专案组民警在糜家桥附近抓捕其他同案嫌疑人时,现场一形迹可疑的男子想搞清楚民警来此的目的,民警离开时,其竟拨打“110”谎报警情,称糜家桥村口有人抢劫,因其是报警人,其与110指挥中心一直保持着联系。看到民警乘车离开,该男子挡了一辆出租车跟在了民警的车后面。出租车的跟踪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及时联系增援警力。
此时,分局巡逻车辆已接到市局110指挥中心的指令,专案组民警与巡逻民警“通气”后,决定对后面的出租车辆进行堵截。
抓捕增援警力到达公安高新分局门口,将紧跟在警车后的出租车紧紧围在了公安高新分局门口。原来,谎报警情的男子正是专案组寻找多日的该案又一嫌疑人吴波,连吴波自己也没想到,会这样送上门来被抓,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据先后抓获的几名嫌疑人交代,从2005年3月至今,先后在高新区及周边驾车抢劫24起、轮奸11起、抢夺32起。
9月3日,专案组根据摸排线索将同案嫌疑人侯彪抓获。
作案被发现 谎称在办案
据高新警方介绍,“并字7·16抢劫、轮奸、抢夺案”犯罪团伙以西安市长安区杨庄乡人为主,年龄在20到25岁之间,均为初中文化程度,职业不稳定,有的无业,大多系同乡、同学关系,作案时成员相对固定,每次作案时多为3至4人,偶有5人作案;该团伙从2005年3月开始,作案具体时间主要选择20时左右人们下班回家时间和凌晨零时左右行人夜归时间。
作案地点一般选择在街道较狭窄、灯光较暗、人员稀少的地方;侵害对象主要针对职业女性、白领阶层,每次作案都选独行女性,对受害女性进行的性侵害不计年龄长幼,该团伙也有以娱乐场所的女性为目标,对其实施抢劫后轮奸,而受害人受侵害后大多不报案;作案所使用的车辆多以假身份证在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作案前换掉车牌或不装后车牌,携带砍刀或起子等作案工具。
该团伙作案时先驾车在路边选择目标,将受害人劫持到车上,如有群众围观,案犯则冒充公安局在办案以欺骗群众。
文/本报记者 卢华 实习生 任慧娟 沈茸茸
图/本报记者 马昭 实习生 丁蕊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