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商局关于流通领域五类食品质量监测结果公布
糖果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议案办理的决议及办理方案的通知》(深府[2006]18号)有关要求,为加强国庆、中秋节期间我市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规定,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我局于2006年第3季度委托广东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流通领域的糖果进行了质量监测,现将本次监测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监测80批次糖果,合格率为80%。 此次糖果存在的问题是净含量负偏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及微生物指标超标和标签不合格等。
为确保市民消费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已采取积极措施,将以上不合格商品清出市场并依法对经营单位进行处理;对使用不合格标签的经营单位,也已责令其立即改正。
具体情况见下表。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饮料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议案办理的决议及办理方案的通知》(深府[2006]18号)有关要求,为加强国庆中秋节期间我市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规定,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我局于2006年第3季度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流通领域的饮料产品进行了质量监测,现将本次监测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监测196批次饮料,合格率为92.86%。此次饮料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二氧化碳气容量、霉菌、茶多酚、PH、可溶性固形物、色泽、铁、总酸、蛋白质及标签等项目不合格。
为确保市民消费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已采取积极措施,将以上不合格商品清出市场并依法对经营单位进行处理;对使用不合格标签的经营单位,也已责令其立即改正。
具体情况见下表。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水产品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议案办理的决议及办理方案的通知》(深府[2006]18号)有关要求,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规定,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我局于2006年第3季度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流通领域的水产品进行了质量监测,现将本次监测结果发布如下:
本次监测200批次水产品,其中检验合格的172批次,合格率为86%。此次水产品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微生物、无机砷、铝残留量、亚硝酸盐、水分超标及标签不合格。
针对以上情况,为确保市民消费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已采取积极措施,将以上不合格商品清出市场并依法对经营单位进行处理;对使用不合格标签的经营单位,也已责令其立即改正。
具体情况见下表。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月饼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议案办理的决议及办理方案的通知》(深府[2006]18号)有关要求,为加强国庆、中秋节期间我市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规定,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我局于2006年第3季度委托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流通领域的月饼进行了质量监测,现将本次监测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监测60批次月饼,合格率为91.67%。此次月饼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二氧化硫与糖精钠超标。
为确保市民消费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已采取积极措施,责令经营单位立即将不合格月饼下架、停售、销毁,并依法对经营单位进行处理。
具体情况见下表。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茶叶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议案办理的决议及办理方案的通知》(深府[2006]18号)有关要求,为加强国庆中秋节期间我市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规定,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我局于2006年第3季度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流通领域的茶叶进行了质量监测,现将本次监测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监测39批次茶叶,合格率为74.36%。此次茶叶存在的问题是铅、水分与标签等项目不合格。
为确保市民消费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已采取积极措施,将以上不合格商品清出市场并依法对经营单位进行处理;对使用不合格标签的经营单位,也已责令其立即改正。
具体情况见下表。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