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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们在售楼处召开“临时会议”,联合向开发商提交《业主意见书》 本报记者 李彪 摄
本报讯(记者 李彪)拿到新房,本是件高兴的事情,但西安市高新区海佳·云顶住宅小区的很多业主却高兴不起来,因为开发商所交房子和最初的合同约定有较多出入。在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昨日上午,38户业主再次联合向开发商西安海佳房地产有限公司要求自己的权益。
业主:楼房实际层高低于约定层高
昨日上午,在该住宅小区三单元4楼的一户房子内,房主看着地面高出客厅近20厘米的厨房,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这和合同上约定的不一样,现在厨房地面这么高,不光要担心水会流到客厅里,还要担心以后家里的老人进出是否方便。”房主称,合同约定楼房层高为290厘米,但实际层高仅为260厘米左右,局部实际高度不足240厘米,影响了他们的正常使用。
“合同上约定的进户门为木制三防门,但实际所装的进户门根本不符合防火门或防盗门行业标准。”房主表示,现在开发商装的是一般的铁皮门,而且门芯里面是用纸填塞着,“开发商没有和我们打招呼,就进行了更改,这在欺诈我们。”
业主代表向记者反映,他们对开发商未按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期交房非常不满意;根据合同,外窗为断热铝合金中空窗,实际却成了普通塑钢窗;另外,他们对地下室、电梯、物业管理也都有意见。
开发商:承诺三日内给出合理答复
业主代表李先生介绍,8月21日,他们曾与开发商协调过相关的问题,开发商答应协调解决并且给予书面答复。但8月28日,开发商回复业主代表,“开发商一切都是按照法律法规办事的”。
昨日上午,38户业主代表再次聚集在该小区的售楼处,十多位业主代表召开了“临时会议”,并向到场的业主发了一份事先打印好的《业主意见书》,征求大家对《意见书》的意见。随后,38户业主向开发商提交了这份《意见书》。
在《意见书》中,业主们向开发商提出了具体要求:如业主们要求开发商按期以现金支付交房违约金;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按月公示;房屋门窗应给予赔偿,或全部更换成消防审查要求合格的防火门或者防盗门;层高不足问题应赔付一定的补偿费,或者给业主们换房。业主代表李先生表示,业主们希望开发商在三日内对他们的问题给予解决,否则他们将会就开发商的违约问题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或38户业主集体退房。
面对业主们的要求,开发商方面的代表表示,开发商会在业主要求的时间内给予一个合理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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