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7旬广东老人邹先生游九寨,却因突发脑梗塞伴出血,医治无效去世。家人认为,购买了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老人因高原反应丧命,遂要求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12万元,并要求旅行社承担连带责任(本报曾作报道)。 昨日,青羊法院一审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高原反应严格来讲是一种疾病,不属于邹先生保的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承保范围。”庭审中,保险代理人举出一本复旦大学的《实用内科学》称,高原反应是一种疾病。而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承保的主要是意外事故等外来伤害,自身疾病不属于承保范围。邹先生如是高原反应引发死亡则无权向保险公司理赔。
“高原反应就是典型的外来原因,它导致的突发脑梗塞死亡就是意外事故。”邹先生代理人在庭上奋力反驳,认为应属于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承保范围。
经过1小时庭审,法庭宣布因涉及医学等专业知识,暂时休庭,择日再审。
(赵杨 陈菲 李凌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