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暂行规定》将于10月1日正式执行,开发商须详细标注所售楼盘名称、本栋楼起价、最高价、均价、房屋总价款等内容。昨日,记者调查成都楼市发现,一房一价已经开始悄悄在执行,业内人士称此举拒绝了房价操作中的“溢价分成”。
一房一价提前推行
昨日,记者走访了城东、城南几家楼盘的售楼部,几家楼盘在明显位置挂出了《成都市商品房销售价格和收费标价牌》,其中包括了本楼栋起价、本楼栋最高价、总价款外向购房人收取的各项费用名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金额,以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制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成都市商品房销售价目表》也已做成了手册供市民查阅。开发商说,他们认为明码标价不仅不会损害他们的利益,相反还会极大地巩固企业的信誉。前来购房的市民史先生也赞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清楚明了,才让我们明白消费。”
楼市拒绝“溢价分成”
据了解,物价局工作人员称以往“起价法”和“均价法”是开发商在房价上惯用的手法。开发商会公布一个看起来相当具有诱惑力的低位价格,而整个楼盘只有几套房子卖这个价,甚至根本就没有。“起价法”就是用所谓“低价策略”引诱购房者到售楼部现场,不管买不买都是帮开发商聚人气。因此,10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成都市商品房销售价格和收费标价牌》《成都市商品房销售价目表》,到时候一房一价将得到体现。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这一新政的出台,对业内盛行的“销售提成”、“溢价分成”等操作手法是一种沉重打击。所谓“溢价分成”,就是开发商鼓励销售人员故意将房价能卖多高,就卖多高,超额部分可获得与企业的分成。在这样的“奖励措施”下,一些开发商自然不想明码标价。
价格变动怎么办?
同时,开发商也心存疑虑,“在市场经济下,物业价格应有正常的波动”,如果一房一价的标准执行到底,但对公示价格的有效时限没有合理的考量,开发商今天这个价,明天那个价,只是每天变换公示牌就算公示的话,价格公示就有点流于形式了。
记者王立实习生张迪摄影刘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