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9月29日讯
(见习记者任林林特约记者李顺成)昨天下午,我省首例案发地现场公判大会在屯昌县国营南吕农场四队进行。两名毁坏橡胶林的犯罪分子各自领刑一年。
2006年6月9日中午,邓德东、邓启德和李海清、李大林(均另案处理)经商量决定,晚上一起到南吕农场偷割橡胶树。 当晚9时许,邓德东、邓启德和李海清被南吕农场联防队员当场抓获。由于没有割胶技术,胶树损坏严重。经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橡胶研究所技术鉴定,南吕农场四队19号林段被破坏性偷割橡胶树374株。经屯昌县价格认证中心估价,损毁橡胶树折合人民币8726元。
昨天屯昌县人民法院判处邓德东和邓启德有期徒刑一年,并处两人共同赔偿8726元给国营南吕农场。公判后,两人表示不会上诉。据了解,本次公判是我省首例在案发地点进行的现场公判。
屯昌人民法院的魏院长说:“今天抓了一个在当地比较典型的案例举行现场公判大会,目的是加强农民的法制意识,提醒他们国家财产是不可以侵犯的,起到了震慑、教育的作用。”(来源:海口晚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