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提拔”诈骗13万元
宜川一检察干部以诈骗罪获刑
本报延安讯(记者 周清) 宜川县检察院一干部以谎称“在延安市委有人”,可帮忙提拔“县处级”为名,骗得该县一工商干部钱物总值13万多元。 事发后,这名检察干部又以“市检察院有举报你的材料”、“想不想把事情摆平”为借口,骗得该县某企业董事长3万元。近日,这名检察干部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谎称提拔县处级骗得13万
2005年9月份,宜川县检察院干部强永红在和该县工商局一干部闲聊时,获知其想“调整”工作,但没人帮忙的情况。强永红遂对这名工商干部说:“我在延安市委有人,能给你调动工作。”这名工商干部便委托强永红为其“办事”(调整工作),强便产生骗取钱财的念头。
为了让对方相信自己在“市委”有人,强永红在自己手机中将另外一人的手机号码存储为延安市委某领导的名字,并将手机上显示的姓名给这名工商干部看。强永红在关掉手机的情况下,假装给“市委领导”打电话,并谈论“办事”的内容,让对方深信不疑。
随后,强永红私自在延安复印了几张“县处级干部考察任用表”,让该干部填写,并以去延安“办事”为名义,先后十多次骗取其总值130200元的钱物。得手后,强永红用骗得的钱购买了一辆价值54824元的“吉利美日”轿车。
今年6月8日,事情渐渐败露,这名工商干部遂向强永红索要被骗钱物,强永红给其打了一张130200元的欠条。
被刑拘前一天还骗3万元
今年6月21日,强永红为了给工商干部还钱,拨通了宜川县某公司董事长陈某的电话,称有重要事情要见陈。见面后,强永红对陈某说:“(延安)市检察院有举报你的材料哩,你想不想把事情摆平?”得到陈某“想摆平”的回答后,强永红随即提出以3万元了结此事。
当天中午,陈某交给强永红3万元现金后,强永红打了借条。下午,强永红告诉陈某,“你案子的事已经摆平了。”当晚,强永红将骗得的3万元中的2.4万元还给了早先被骗的那位工商干部。
6月22日,宜川县检察院以涉嫌犯受贿罪,决定对强永红刑事拘留。7月4日,批准逮捕了强永红。
宜川县法院认为,强永红身为国家执法人员,利用其身份以虚构的事实编造谎言,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在归案后能主动交待其犯罪事实,并退缴了大部分赃款,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据悉,警方破案后已从工商干部处将2.4万元追回,连同强永红自己拿的6000元一起退还给了陈某。强永红在警方破案后已将17930元现金及价值54824元的“吉利美日”轿车和一部手机折还给工商干部。强永红没有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