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冀平在陕西调研时强调
发挥综治优势创建和谐农村
法制网西安9月28日电记者台建林9月24日至28日,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在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洪武的陪同下,深入陕西省农村地区,进行平安创建工作调研。
伴随一路秋雨,行程上千公里,陈冀平一行走访了陕西省咸阳、汉中、安康市的一些乡村、学校、社区、派出所,与农民、居民、师生、民警、基层综治工作者共话平安创建工作。陈冀平认为,陕西省综治工作基础扎实,近年来探索出“治安中心户长”、“十户联防”、“家庭治安代表人”等好的制度,对农村的治安稳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要认真总结,加以推广。
在城固县管井村的农家小院,陈冀平说,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要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矛盾,建立平安乡村,创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政法综治部门要把平安建设,特别是平安农村建设,作为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陈冀平强调,和谐社会的提出,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需要,要从更多的方面、更多的工作层面上来化解矛盾,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政法综治部门如何能够把矛盾纠纷化解好,把消极因素变成积极因素,这是和谐社会建设赋予政法综治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工作机制、工作网络,化解民间纠纷,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如何发挥好县、乡综治委员会和综治办的作用?陈冀平认为最关键的一条,是认真解决好党委、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关系到稳定和平安的问题。综治机构具有组织协调的职责,又有属地管理、一票否决、领导责任制等制度,加上从上到下有比较严密的综治网络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要发挥综合治理优势,把平安建设真正地搞好。(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