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省委出台了《关于建立省级领导直接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的实施意见》,76位高层次人才成为首批联系对象。《意见》对省级领导直接联系一批高层次人才,畅通联系渠道,发挥人才作用提出了具体措施和办法。 这是我省为进一步畅通人才工作渠道,完善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机制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
省级领导直接联系一批高层次人才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重大举措,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以高层次人才带动整个人才队伍、提升人才队伍整体水平和竞争力的重要抓手。《意见》明确了省级领导直接联系高层次人才的入选范围、联系内容、联系方式和服务保障措施等内容,并规定省级领导直接联系高层次人才人选每两年调整一次,每届联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0人。首批联系人选为每位省级领导联系2名高层次人才,他们分别是在我省工作的两院院士;中央直接掌握和联系的专家、学者;获得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授予相应荣誉称号的高级专家、学者,包括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留学回国人员等;在生产和服务领域技术精湛,推动了生产发展或提供了优质服务,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型人才代表。
《意见》强调,要完善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机制,积极开展院士专家咨询服务、建言献策活动,充分发挥联系对象在重大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鼓励和支持他们通过竞争,承担、参与重大科研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赋予他们充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自主权,充分发挥联系对象在推进自主创新中的领军作用,鼓励和支持他们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多出成果。同时,积极支持他们领衔组建科研、技术团队,推进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凝聚优秀年轻人才,充分发挥联系对象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建立省级领导直接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的重要意义,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研究制定具体办法措施,创造性地开展联系工作,为联系对象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积极探索发挥高层次人才作用的有效途径,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据悉,此次出台《省级领导直接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是通过完善原有省级领导联系知识分子工作,在反复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和部分院士、高层次专家、学者意见基础上制定实施的。(名单见第三版)(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