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沪:我们在这一道关上是把持住了。 首先我们在新婚青年中间进行婚前教育,并开办了人口婚育学校,进行系统的学习,在源头上认识到自身和人类在生育问题上应该是一个严肃的问题。在怀孕之前,我们也都有卫生系统和人口计生系统分别对他们进行已经结婚准备生育的育龄夫妇进行系统的检查和宣传教育。一旦她怀孕以后,我们在孕期有一些指导。通过各级的计生系统的干部,有净身入户的,有在网上进行教育,进行孕期保健的宣传、咨询。这样可以让她在孕期有一个比较好的保健系统,能够支撑她完成整个孕期。
当分娩的时候,主要是在卫生系统管辖医院里进行分娩。这些是非常规范的。我们也对流动人口,鼓励他们到正规的医院进行分娩。当孩子出生以后,对生育孩子的父母和婴儿都有一些母婴教育方面的宣传资料,还有上门进行服务的咨询。这样的话,特别是要提出来在西城区已经搞了五年出生缺陷的干预工程,这个是由政府牵头。具体的执行单位由人口计生委牵头。配合的部门有卫生系统、民政系统、福儿、工委、青年团都有参与。这个工程做下来以后,群众非常欢迎,她把生育全程进行了监控。这样的话,就提升了首都的人口出生的质量,使她在监控之下完成她的健康夫妇生一个健康的宝宝的过程。
还有一道很重要的审批工作是在我们这儿完成的。当一对夫妇第一个孩子是病残儿,想要再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时候,他需要通过所在的社区和村出具相应的社会学方面的证明,然后再到街乡计生办,申请到区县人口计生委进行鉴定。区县计生委有一个鉴定组织机构,市里面也有一个鉴定组织机构,这样形成两级鉴定。北京市有指定的八家大医院进行系统的鉴定。遗传学、非遗传学,其他不明原因的由于疾病原因造成的病残儿都有相应的医院完成医学鉴定工作。最后有一个组织审批。这个也是从政策上严把出生缺陷发生的情况。这样非常有效的减少了人类的遗传疾病往下的繁衍,也对首都人口素质的提高作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
主持人:什么样的缺陷在出生之前可以查出来?
李晓沪:这个很多。非遗传性疾病有11类,有心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等等。还有遗传学方面也是有6类。但是我们人类对疾病的认识水平现在还有待提高,所以还有相当一部分是我们不认识的,所以需要试孕,试孕期间做孕期检查,看看她到底是不是发生了畸形。有些疾病是在孕期也查不出来,到了生育之后,可能到20岁发病,也有这样的情况。所以这个比较复杂。可以再咨询一下有关专家。
主持人:包括婚前的婚检工作也是相当重要的。有网友提出来了,这样更有效避免可能产生的遗传性疾病。我们再看网友的问题,还有网友说对于胎儿性别的问题,我们是不是要严厉打击呢。他听朋友说,只要在医院认识人就可能告诉你这个孩子是男还是女,是这样吗?
李晓沪:不可以,这是违法的。因为国家七部委有联合文件,就是严厉打击非法的B超,非法的鉴定,非医学需要的胎儿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的人口流产。这个是不可以的。
主持人:谢谢!其实我觉得生男生女都一样,像今天坐在访谈是的都是清一色的女嘉宾,也是巾帼不让须眉的感觉。还有网友说,现在很多人都渴望有二胎政策,一胎孩子小时候孤单,大了责任负担重,两个年轻的夫妇上面有老人,下面有小孩,社会工作压力大,亲戚朋友也少,出了什么事都得一个人抗着,现在我们对生二海的政策是什么样的呢?
周新茹:鉴于我们国家的国情,我们还是一对夫妻生一个孩子。但是我们对夫妻双方是独生子女的还可以生第二个子女的。还有其他的八种情况,我简单给大家介绍一下。还有夫妻双方生育的第一个孩子有病残的,经过我们鉴定可以再生第二个子女。还有一对夫妻如果结婚五年,又患有不孕症的,而且经过指定医院鉴定的,可以依法抱养一个孩子,再怀孕的也可以再生第二个孩子。还有再婚夫妻,现在的再婚夫妻比较多,他们双方累计只生过一个孩子的,这对再婚夫妻可以再生第二个孩子。这是在我们城市和农村都适用的四项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政策。
还有从边疆省市调入的,有一些边疆省市是有少数民族政策的,按照少数民族政策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那么调入北京一年之后也可以生育。还有在农村适用的有四项。一项是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为农村居民,这个时候他们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这个时候其他兄弟不要子女的,这对夫妻可以生第二胎。另外在远郊区县夫妻一方是二级以上残疾,经过鉴定之后也可以照顾他们再生育一个子女。还有在一些深山区,这是北京市计生委指定的村落,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且是以农业生产为主要来源的居民,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儿,允许他们再生育第二个子女。
主持人:您说的最后一种情况,第二个孩子还是女孩还能生吗?
周新茹:这个就不能了。
主持人:不了解不知道,一了解还有这么多相应的条件符合。这里还有网友说,现在我和我的爱人想要一个孩子,为了孩子的健康请问北京还有这样的孕前检查机构吗?应该是婚检吧。
李芸莉:婚检和孕检不是一回事。婚检在北京18个区县都有妇幼保健院,这是北京市计生局指定的机构。孕前检查也是在妇幼保健院进行检查。合同医院里面的妇产科也是可以的。
主持人:谢谢您!希望这位网友可以找到对口的医院。说到独生子女,有网友说如果父母患病,或者父母遭遇不幸,对于孩子来说,他们的压力非常大。而这些属于计划生育家庭的子女,社会是否应该给予一些相应的保险或者补偿?就是子女的父母发生了不幸,那社会会不会给子女进行补偿呢?
周新茹:应该说一对夫妻生育了一个子女之后,他们为国家作出了贡献,政府应该给予相应的奖励。这个奖励政策是有的,在独生子女年满55和60周岁的时候,给他们奖励,这个奖励不少于1000元,由政府发放。当独生子女的父母患病的时候,这是我们政府重点帮助的对象。目前全市还没有统一的政策,由各地的政府来统一帮助。
主持人:一旦独生子女遭受意外了,两位老人负责孤单,社会有什么照顾和相关的政策吗?
周新茹:对,有可能发生这种情况。就是独生子女发生意外导致残疾或者死亡的,按照北京市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当独生子女发生意外或者意外死亡的时候,政府在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的时候,政府会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不少于5000元。这是一次性的。在这个之前或者这个时候,就是55周岁或者60周岁的时候,他们的孩子遭遇不幸,政府会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经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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