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侯锦阳)我市落实国家楼市新政的具体调控措施终于全面出台,昨天,市政府举行“南京市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新闻发布会”,一并出台5项调控楼市的文件。其中,全市商品住房的套型面积将分为强控区、中控区和弱控区进行控制。
据悉,今年1—8月,我市商品房建设投资、住宅开发投资,以及商品住宅施工面积、新开工面积、竣工面积等指标,同比均有合理较快的增长。商品房实现销售面积669.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0.6%;商品住宅的成交均价为4429元/平方米,与去年同期持平。
昨天面世的5项调控文件包括:市政府关于成立房地产市场调控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市政府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南京市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实施意见》的职责任务分解、南京市“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纲要、关于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若干规定。
国家今年楼市新政规定,“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各类政策性住房的土地年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各类政策性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应当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对于这两个“70%”的悬念,我市在实施细则中明确,在总量达到控制目标的基础上,除政策性住房必须全部在90平方米以下外,全市商品住房划分为“强控区”、“中控区”和“弱控区”进行控制。“弱控区”主要分布在靠山滨水及其他环境良好的区域;“中控区”指的是老城人口疏散区;其余一般的住宅建设区则是“强控区”。而从区域上来说,则是按照“总量控制,区域平衡”的原则,要求江南八区和江宁、浦口、六合三个新市区分别达到“90平方米、70%”的要求。对于市民普遍关注的楼市交易秩序的整治和规范问题,实施细则制定了25项具体的措施,广泛涉及商品房预(销)售、广告发布、展销、价格、合同、中介、租赁、信息发布等各个环节。
“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是我市这次“一揽子”调控细则中最大的亮点。作为“十一五”期间对我市国有土地住房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的依据,该规划从昨天起开始向社会公示,今天本报全文刊登(详见B6版)。根据该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市将根据预计的住房需求量,每年至少建设1000万平方米住房,拟新建住房总量达5250万平方米;到2010年,使住房面积不足全市平均水平60%的家庭基本保障到位,实现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关于我市此次调控细则的更多报道,请见今日本报《南京地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