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崔洁 肖水金 钱军记者帅勇)“对不起,在我的律师没来之前,我拒绝回答你们的问题!”这个常常出现在境外电影中的情节,可能在南京变成现实。记者昨从下关区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将在今后的自侦案件中,尝试实行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传唤或询问时,即可聘请律师的制度。
市检察院一资深检察官介绍说,检察机关在办理自侦案件中发现,不少犯罪嫌疑人都称,他们在被检方第一次传唤或询问时,都是一个人接受检察官的询问,法律权益没有得到保障,不少嫌疑人纷纷抱怨,“我们想得到法律帮助,却没处可寻”。
为有效解决这个问题,下关检方决定进行试点。日前,该院邀请本市6名知名律师召开座谈会,就检察机关查办自侦案件过程中,如何保障律师依法执业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交流。
这些问题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被第一次传唤、讯问时,律师提供即时法律帮助的可行性操作方法;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陪同人员应具备的条件等7个方面问题。
下关区检察院反贪局综合科科长施武介绍说,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就是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案例办理过程中的经验,下关检方拟在今后的自侦案件查办过程中,尝试实行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传唤或询问时,可聘请律师进行即时法律帮助的制度。
据了解,下关检方将根据《刑诉法》和《律师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研究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