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名牌耗材案值291万11人受审
法制网北京9月28日讯 记者李松 见习记者范玲莉通讯员吴扬传记者了解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昨天开庭审理了一起海淀区迄今为止涉案金额最大的假冒注册商标案,参与作案的11名被告人中有两名被告人被称在作案时未满18周岁,该案涉案金额高达291万余元。
检察机关指控,自2004年7月至2005年10月间,被告人程新劝、时党恩伙同时汉朝(另案处理)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朝阳区十八里店吕家营村、北京燃气设备厂库房等地,雇佣程某、王某、曹某等人,分别负责回收旧硒鼓、墨盒,对其进行清洗,重装,然后贴上伪造的“Canon”、“Lenovo”、“Epson”、和“Hp”等名牌商标,寻找买家进行销售。2005年10月27日晚,被告人程新劝、时党恩在海淀区万隆货运站准备销售上述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时被民警抓获,当场起获假冒的“Hp”硒鼓83个,后民警从朝阳区十八里店吕家营村出租房、邮政机械厂、燃气设备厂等库房处起获大量假冒上述注册商标的硒鼓和墨盒,上述假冒产品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913824元。次日其余被告人被抓获归案。
在法庭上,11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程新劝、时党恩两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对公安机关关于商品的作价持有异议。
法院对此案将择日宣判。(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