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让全市人民过一个愉快、祥和、安全的节日。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了13个安全生产督查组深入各区县进行了全面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全市安全工作整体状况良好、形势趋稳,但也有个别区县、部门和单位领导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群聚集场所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依然存在安全隐患。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各项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就进一步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要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入一线,分析安全形势,查处安全隐患,研究解决措施,组织好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安全大检查,把事故苗头和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庆节期间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进一步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
(一)切实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公安、交通和农业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危桥险路的普查整修以及对营运车辆及其设备、设施、零部件和技术性能进行全面检查,严防车辆带病运营,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机动车超速、超载、超高和疲劳驾驶,严防各类恶性交通事故;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上车;严禁农用车载客。坚决打击各种非法从事旅客运输的行为。
(二)切实加强人群聚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公安、消防、工商、商贸、文化、旅游等部门要重点对车站、宾馆、饭店、市场、商场、网吧、影剧院、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危行业进行安全检查,凡是安全疏散通道、安全标示、应急照明、用火用电和消防设施不符合安全规定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要立即提出整改要求,及时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复查,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要坚决停业整顿。
(三)切实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安全监管工作。旅游、林业部门要对各旅游景点进行全面反复的安全检查,对旅游景区、景点危险地段和危险区域的警示、警告标志以及防护设施的有效性、可靠性、安全性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类游乐、游览设施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全面检查;对热点旅游景区控制高峰时段游人总量、疏导游客、严防拥堵、踩踏、坠落等突发事件的工作方案以及应急预案、抢险救援等各个环节进行认真检查;对旅游接待专用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进行全面检查。
(四)切实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卫生、工商、食品药品、商贸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必要时可以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形式,全面加强宾馆、饭店、食堂、大型超市等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卫生安全。
(五)切实加强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建设部门要对全市各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检查,严防基坑坍塌、高空坠落和塔吊倒塌等安全事故的发生,遏制建筑工地安全事故高发的势头。
质监、市政、安监部门要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天然气管道、加油站、液化气站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单位要严肃查处,消除隐患。
安监、公安、供销社、交通、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关闭或转产企业存留的药料、成品、半成品要进行妥善处置;严厉打击和查处私藏了雷管、炸药等违法行为。
(六)切实加强房屋倒塌和自然灾害安全监管工作。进入9月以来,我市阴雨天气增多,房管、教育、国土资源、农业、水利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把工作做实做细,对危漏房舍、学校校舍、生态脆弱山坡以及河道、河堤等易发生倒塌事故、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灾害的隐患,要逐一普查登记,制定整改措施,有效防止各类灾害。
国土资源、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非煤矿山、尾矿库的安全检查,严查私开乱采,把好安全关口,确保各类矿山企业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严防坍塌、透水、滑坡、滚石等自然灾害。依法取缔和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采石场。
(七)切实加强供水、供气、供电安全监管工作。电力、市政等部门要在国庆节前,对本行业、本系统的各个生产环节和各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修、检测。对内部各级各类人员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把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确保节日期间供水、供气、供电系统安全生产、正常运行。
三、切实把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是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监管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国庆节前,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对落实安全责任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同时负责对所辖地区、分管行业和所属系统相关企业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以及法人代表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情况进行检查,切实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节日期间,各区县、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事故快报、专报制度,领导干部坚持带班。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切实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市级各分管领导将在国庆节前,对各部门安全监管工作和执法监查情况进行一次督促。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