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9月29日电 (记者刘媛媛)乘客在乘坐火车途中,从行驶的列车车厢内的地板塌陷处坠落并导致一级伤残。目前,受害者胡家津以人身损害赔偿、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对事故列车所属单位柳州铁路局提出诉讼。 28日,这一我国首例因火车地板塌陷导致乘客坠落伤残的赔偿案在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去年4月24日1时左右,与丈夫一起乘坐广西柳州铁路局所属张家界至南宁的2011次列车的广西柳州两面针集团职工胡家津,在上完厕所返回卧铺,走到车厢中段铺位的过道时,脚下的地板忽然塌陷翘起,开了一个大洞。胡家津瞬间顺着这块板,从这个洞口掉下了火车底,并被高速行驶的火车碾压过去。据胡家津说:“当时我就只想尽快离开铁轨,就靠右臂掰着铁轨翻滚出了铁轨。过了几分钟,我意识到有火车来了,用尽力气抬起头。随后,就听到了刹车声。然后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据抢救医院广西三江县医院同年4月24日病历记载,患者被发现后3小时入院。由于伤势严重,至今受害者已经接受了七次手术。根据柳州市人民医院外二科同年7月25日诊断书鉴定,患者左臂上段以下、左髋关节以下、右小腿以下肢体完全缺失,鉴定为一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事故列车所属单位柳州铁路局承担了所有医疗费用,但与受害者及家属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在多次协商仍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受害者家属以人身损害赔偿、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将柳州铁路局告上法庭。在递交的民事起诉状中,受害人提出赔偿原告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金等赔偿金共计500多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