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夜9时许,沈阳交警发现一辆黑色红旗轿车从一家酒店驶向马路并在双黄线上违章掉头,交警及时查扣该车,违章者是沈阳某区交通局副局长。就在交警准备调查了解时,违章的副局长突然撒腿逃跑,几位交警急上前拦住。 这时,副局长急忙用手中的档案袋遮挡面部并声称自己患有癌症,不要拉扯自己。最后在酒精检测仪的检测下,确定他为酒后驾驶。直到坐进警车,他还在求情:“刚才不是有意逃跑,是怕寒碜,我的确喝酒了。”他在警车上痛哭流涕,后悔不已,等待他的是处罚。
这个交通局长的行为可气又可笑,明知酒后驾车违章,被交警发现后认罚就是了,可他竟然撒腿逃跑,还假装癌症病人,这也太拙劣,太没风度了。酒后驾车已是错误,违章后逃跑则是错上加错。倘若是别人这样做,也许还可以解释为不懂交通法规,解释为酒后失态,可是,违章者是交通局副局长,这无论如何是解释不通的。知法犯法、执法犯法,这样的领导并非个别,有的违法乱纪行为更为严重,并且还不像这个交通局副局长在违章之后尚有羞耻之心,还用档案袋遮遮脸面。
好在他的违章没有酿成严重交通事故,没有伤人,否则,后头还不知会发生什么样的情况。他的违章令人捏一把汗,还使人想到,这样的交通局长能管好交通吗?事实是,确有这样的交通局长在管交通,正像有些卫生局长很不讲究卫生、教育局长很不重视教育、法院院长很不遵守法律。
更严重的是,有些本应懂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意义、本应执政为民的党政领导干部包括高级领导干部,却不去代表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去代表个人的根本利益,甚至连老百姓的保命钱都敢动,比如最近公布的严重违纪的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要说陈良宇,谁能说他不懂党纪国法?谁能说他是“法盲”?可他就是无法无天,横冲直撞挑战党纪国法,这有点像那个酒后驾车的交通局长非要在双黄线内掉头。当然,交通局长是“小巫”,陈良宇是“大巫”,事情的性质也不同,陈良宇也不是“酒后”,这是不能同日而语的。
中央关于查处陈良宇的决定代表了全党、全国人民的意志。古人在表达对“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民”现象的愤怒时,在慨叹人间不公、苍天无眼时,有个说法是“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今天,如果说沈阳那个喝酒驾车的交通局长只是一个小小的“窃钩者”,那么,按陈良宇的身份、地位,他与古代所说的“窃国者”有一比,同历史现象所不同的是,沈阳这个交通局长不会被“诛”,上海的陈良宇也不会再“侯”了。中国毕竟在发展,社会毕竟在进步,该受惩罚的人必定要受惩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