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赌债引发械斗》追踪
伤者不知索赔 律师来支招
记者许军强 实习记者徐伟明
受前一天枪击时间的影响,昨天上午华昌路上的行人很少,周围的商店里几乎没有顾客,而被警方带走了10余名嫌疑人的葡萄园餐厅一直大门紧闭。 街边一家小商店的老板说,枪击事件发生后,附近的居民感到很害怕。平日这个时间路边会有很多的小贩在卖东西,可今天街道上基本没有什么人。案发地旁锦艺幼儿园负责人说,事故发生在幼儿园外,她曾多次向当地派出所反映过晚上附近治安不太好的问题。
伤者:“我不知道如何索赔”
在解放军昆明总医院的病床上,记者见到了刚做完手术的王先生。王先生的身体已经没有什么大碍,只是刚做完手术伤口还很疼。枪击事件让王先生的精神受到了很大的刺激,他一直躺在床上沉默不语。
“发生这样的事真倒霉!我刚刚去到幼儿园门口,前后还不到两分钟时间就中枪了!如果当时子弹再高一点的话,可能我现在命都没了!”王先生说,当时自己可能是被那些人追砍的情形吓蒙了,旁边的人提醒他中枪了,他还不相信,想着在这样的大庭广众之下,谁吃了豹子胆敢开枪?结果低头一看,腿上果然在流血。
王先生说:“我们是外地人,来昆明做点小生意,求的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现在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真的不知道该向谁去赔偿。”王先生说,现在各种费用加起来已交了8000多元,花点钱没什么,只要自己能尽快好起来,因为一家人还靠着他去养家,他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
王先生说,事故发生后,他和妻子一直把这事隐瞒着,包括幼儿园的老师们,一再交待不要把这事告诉儿子。看着只有6岁的儿子,他们不想给他幼小的心灵留下阴影,只想给儿子一个好环境。
律师:伤者可提起诉讼索赔
走在街上横来飞祸被犯罪嫌疑人用手枪打伤,上万元医疗费用只得该谁来出呢?昨天,记者对此问题资询了云南鑫金桥律师事务所刘爱国主任。刘主任介绍,犯罪嫌疑在公共场所开枪伤及群众的行为,不仅仅要赔偿无辜受害人一切费用,而且已构成了犯罪。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受害人首先考虑进行协商赔偿相应的医药费,如果有更严重的情况,还可以考虑补偿其他的费用。此外,犯罪行为人如果已经逃脱,而一起要约去的行为人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安机关有义务抓捕犯罪行为人,为受害者的赔偿做工作。如果,协商不成,受害人可向法院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记者高峰/摄
《都市时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