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即将到来的国庆、中秋是传统的商场旺销季节。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29日对记者说,目前零售商的不规范促销行为主要集中在不实宣传、价格欺诈、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五个方面。下月开始实施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就是要规范零售商促销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黄海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零售商的促销活动十分活跃,繁荣了市场,对促进商品流通、拉动消费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零售商的促销活动中也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反应强烈。
他说,这些不规范促销行为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不实宣传。一些零售商在宣传时,不向消费者明示促销活动的限制性条件、例外商品等,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或以虚假的清仓、拆迁、停业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欺骗消费者。二是价格欺诈。一些零售商以频繁打折、降价等方式进行促销,以虚高原价迷惑、欺骗消费者,扰乱零售行业的竞争秩序。三是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零售商往往规定促销商品不退不换,或以保留最终解释权等名义,免除自己的责任,消费者权利受到侵害。四是缺乏安全管理措施。一些零售商在开展限时、限量促销活动时,造成经营场所内人员大量聚集、秩序混乱,甚至引发人身伤亡事件。五是违反商业道德,开展有违社会善良风俗的促销活动。
2006年9月12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自10月15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