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通讯员靳彦丽)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我省2006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8%,中线为11.5%,下线为4.5%。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达不到或超过工资指导线要求的企业,将按双倍比例扣减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据介绍,工资指导线由上、中、下三条线组成,每年发布一次,适用于我省境内各类城镇企业在岗职工的工资分配,既包括辖区内的国有、城镇集体等公有制企业,也包括股份制、外商投资和私营企业以及有雇工关系的个体工商户等;既包括省、市、县属企业,也包括驻我省的中央部属及外省市驻冀企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闫新生解释说,工资指导线上线是政府对企业工资增长的控制线,任何企业的工资增长原则上不得突破上线;中线是政府确定的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目标,是政府对生产经营正常、有经济效益企业工资增长的基本要求,对工资水平偏高企业的工资增长起控制线的作用,上年度工资水平超过全省平均工资180%的企业,今年工资增长不得突破中线;下线是政府对企业工资增长的最低要求。企业工资增长确需突破控制线时,应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据了解,我省今后一段时期工资宏观调控的重点是控制高收入增长速度、扩大中等收入人群比例、保证低收入职工的工资适度增长。因此,今年的工资指导线和2005年相比,调高了下线和中线(下线从3%调到4.5%,中线从11%调到11.5%),而上线的18%与去年持平。按照要求,全省工资指导线发布后两个月内,企业要制定落实工资指导线的实施方案,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查核准,由劳动保障部门和企业工会共同监督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闫新生还表示,决不允许以不给职工增加工资、拖欠工资为代价换取所谓“经济效益”和“企业发展”。我省将对有效益故意不增加职工工资或工资水平偏高增长过快的两类企业定期予以预警通报。企业工资增长达不到或超过工资指导线要求的,将按双倍比例扣减经营者的收入。
我省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实际增长9.4
%专家建议,第四季度要大幅提高工薪收入本报讯(记者王丽通讯员张炳彦)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对全省2380户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显示:今年前8个月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6745.42元,同比增长11.2%,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9.4%。但用年初确定的10%增长目标来衡量,实际增幅还有近1个百分点的差距。与全国同期相比,收入差距继续扩大。据悉,从今年前8个月实际情况看,我省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在继续扩大。前8个月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我省高16.1%;与去年同期相比,其收入差额又多出122.53元,差距又扩大了0.2个百分点。专业人士指出,从上半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速看,我省为13.2%,比全国17.7%的增速低4.5个百分点。因此,我省第四季度首先要大幅度提高工薪收入,其次,大力落实我省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关部门要加大最低工资标准的监督执行力度。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是居民家庭在劳动之外的一个重要收入渠道。前8个月,我省人均得到的财产性收入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5.1%;而且收入额较去年同期还下降了13.1%,与全国28.1%的平均增长幅度形成了强烈反差。因而,拓宽投资渠道,同时在居民家庭财产增值方面给予政策优惠,是缩小我省居民家庭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的又一有效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