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要露滋 实习记者 王宜墨)近日,省高院通报了2003年以来全省法院遭遇的暴力抗法案件:我省各中级、基层法院共遭遇暴力抗法案件147起,致132名法官、法警受伤(其中重伤6人),3人牺牲。 抗法案件中,西安地区发生104起,汉中14起,渭南9起,榆林7起,安康6起,咸阳3起,延安2起,宝鸡1起,商洛1起。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人员被司法拘留42人,行政拘留1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0人,被刑事拘留正在审理的13人。
据法院有关部门分析,出现这些暴力抗法案件的原因主要有,社会公众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的需求日益增强,法院触发不稳定事件的可能性增大,部分被执行人无视法律,抗拒执行,一些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受到指使挑拨后盲从心理严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干预严重;一些法院在重大、复杂、敏感案件的宣判和执行前,不注重与政府及公安、检察等有关部门联系沟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