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明欣)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辽宁有望出现由外方控股的医疗机构、供暖公司。9月29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刚刚经国务院批准的《辽宁省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该《目录》包括:医疗机构,经批准允许外方控股;城市集中供热、供气、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经批准允许外方控股;粮食、油料、蔬菜、水果等种子(种苗)(转基因植物种子除外)开发、生产(中方控股);肉鸡、生猪、肉牛、肉羊、奶牛、鹿和绒山羊饲养及产品深加工等20项。
据介绍,该《目录》的特点一是门槛低,不仅低于沿海省份,个别条目还低于西部省份;二是范围广,涉及农业、加工业和服务业;三是体现辽宁产业特点。属于本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享受《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等三个文件中的有关优惠政策。
这些优惠共八项,如目录内项目采购的国产设备,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允许在沈阳选择一个已建成的开发区,申办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