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晓明 通讯员杨文霍剑锋)9月27日一大早,左权县粟城村村民许新祥就扛着镢头上山,忙着挖坑植树。他从怀中掏出一本还带着体温的崭新的林权证,对记者说:“现在这山定了权,树定了根,咱的心也定下来了!”这是左权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带来的变化。 历经一年探索,左权县10乡镇198个行政村的92万亩林地明晰了产权。全县非公造林比重由1998年的不足10%提高到2005年的65%以上,林业总产值从2003年的4000万元增加到2005年的1.2亿元。
左权县是我国北方重点集体林区。林改前,全县138万亩林业用地中,国有林地占14%、集体所有的林地占86%。在集体林地中,真正划给农民的自留山仅11万亩,只有1/10。集体林权体制下,经营收益由村集体决定,村民对林地几乎毫无支配权。段峪村村委会主任高亚军说,以前每到造林季节,村里不管怎么动员,群众就是没有积极性。造林找不到人,防火找不到人,而盗砍滥伐却接二连三,村里“两委”所有成员再加上雇来的8名护林员,天天巡山也挡不住!
2005年3月,左权县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集体林地均分到户(联户),以法律形式颁发林权证,将集体林变成真正意义上的私有林;建立林权流转平台,村民可依法将拥有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流转、买卖、变现,降低了木材税费。
林改激发了村民的生产积极性,林地单位面积产出效益激增。据不完全统计,左权县村民从林业获得的收入已占其纯收入的40%以上。各地村民们还自发组成护林队防火、防盗。为了规范林权流转,左权县政府共拿出35万元专款用于林权发证,各乡镇都成立了林权登记管理中心,流转形式多种多样:既可流转活立木,也可流转采伐权;既可流转采伐后的迹地使用权,也可以林权入股合作经营。
流转权放开后,一批企业老板、农户纷纷投资山区林业,非公造林比重已达90%以上。林改以来投资100万元以上购买林权的企业4家。全县目前已组建各类股份合作林场、家庭林场、庄园经济102个,其中经营面积500亩以上的4个。家庭联合经营、委托经营、合作经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新型经营实体,正成为林业生产中的主力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