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职工下班遭车祸受伤,单位竟然不闻不问,日前劳动仲裁部门裁决了这么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最后该单位不仅要承担职工的部分医药费,还要为其申请工伤鉴定。据介绍,安徽人王某是一家物流公司的搬运工人,今年4月中旬,王某骑车下班过路口时被抢信号灯的面包车撞倒在地,受伤不轻,送到医院治疗才知道大腿和胳膊骨折了,由于肇事司机家境很贫寒,拿不出过多的医疗费给王某治疗,于是王某的家人就找到了物流公司,要求他们先垫付医药费让王某能够继续接受治疗,可单位对此态度很明确,让他们去找肇事司机,这起事故跟单位不存在任何关系。 无奈之下,王某的亲人一方面继续跟单位交涉,一方面只能借钱给他治疗,可每次交涉都被单位以种种理由回绝。经过劳动仲裁部门介入审查,最终该企业需要承担部分医疗费,并且前往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为王某做工伤鉴定。
对此,劳动仲裁人士指出,根据我省和南京市的相关劳动法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的必经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机动车事故,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单位应及时办理工伤鉴定,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另外,他还提醒,如果单位拒不办理工伤鉴定,职工本人可以自行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