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颁布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
催泪喷射器等成为必备装备
法制网北京9月29日讯 见习记者张学锋记者于呐洋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近日由公安部正式颁布。从10月1日起,济南、呼和浩特、沈阳、襄樊市公安局和秦皇岛市北戴河公安分局等五个试点单位将先行实施,按照标准配发民警单警装备。
该标准分总则、配备对象、配备项目、配备数量、附则5章,共25条,规定了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民警个人的基本装备配备。配备项目主要包括警服、警棍、手铐、催泪喷射器、强光手电、警用制式刀具、警用水壶、急救包、多功能腰带、防割手套等必配项目和枪支、对讲机、警务通、防刺服和警用装备包等选配项目共15种。按不同的工作需求,配备项目分为“必配”和“选配”两种类型,“必配”是指公安单警完成基本工作任务所必须配备的装备,“选配”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选择配备的装备。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加强一线民警装备配备,确保单警必配装备全部配齐到民警个人,并根据本地实际需要购置选配装备。(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