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增加中低价位住房供应量
华龙网讯(记者曾立实习生项菲菲)记者从昨日市政府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按照《重庆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到2010年,我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将从2005年的24.3平方米扩大到28平方米。 在开发建设的住房中,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将占到总面积的70%。
《规划》将住房分成了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其它商品住房等三类。其中,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房)是指除廉租住房以外的、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中低价位商品住宅。
1998年福利分房取消后,房地产开发市场成了市民购房的主要来源,但相关住房保障体系并没有及时建立,导致不少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要无法满足。《规划》的推出,就是要逐步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宅(含经济适用房)的供给,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廉租住房保障水平,严格控制高档商品住宅的发展,逐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到2010年,我市都市区城市住房总量将达4964.58万平方米左右,其中廉租住房建设量约为48.25万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量约为3475.21万平方米;远郊区县规划住房新增建设总量约为9492.83万平方米,其中计划建设廉租住房55.35万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6644.98万平方米。
市规划局负责人介绍,将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用地的保障,按照“总量控制,分区布局,方便工作和生活”的原则,结合都市区用地布局及土地储备情况,划定经济适用住房与廉租住房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置换此类用地。
来源: 华龙网 2006-09-30 09: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