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39:57 东北新闻网 《长春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出台规划期内90平方米以内商品房占70
%记者 刘桂杰/报道
本报讯近日,长春市出台《长春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规划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城区内棚户区的改造任务,规划期内用地主要以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为主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5年后人均住房30平方米
规划期内,要逐步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普通商品住宅和经济适用房供给,到2010年,人均住房居住面积力争达到30平方米。基本实现城区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基本解决双困户的住房问题。
2007年,建设政策性住房约为0.85万套,建筑面积约为50万平方米;其中廉租房1000套,建筑面积约为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约0.75万套,建筑面积约为45万平方米;新增商品房约5.3万套,建筑面积500万平方米。其中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普通商品房约为4万套,建筑面积约为335万平方米;其它商品住房约为1.3万套,建筑面积约为165万平方米。
到2010年要解决长春市内双困家庭住房需求,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家庭户数约占城市住房总户数的1%左右。建设廉租住房0.5万套,建设面积24万平方米。
严格执行国家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各项政策,加大经济适用房建设与销售过程的监管,进一步落实经济适用房签订购买合同起5年内不得转让的相关规定。
90平方米内商品房占70%
规划期内,要坚持总量控制与项目建设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保证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达到新建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0%;政策性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其中经济适用房应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
年度土地供应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建设,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防止土地资源闲置和开发商囤积土地的现象发生。
重点建设12大居住片区
规划期内预计长春市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约为40平方公里左右,重点建设12大居住片区。
南部中心城片区、净月组团南区和为西南部产业新区、东北部产业新区配套为主的4大片居住新区,以供应新建商品房(包括普通商品住宅)为主。在南部新城居住片区、净月新城区居住片区、汽车产业开发区配套居住片区、东北部产业园区配套居住片区等区域,主要以安排商品住房为主。
宋家居住片区、铁北居住片区、中心居住片区、八里堡居住片区、东盛居住片区、绿园居住片区、一汽支农片区、开运街片区等8处为旧区改造区域。(中国吉林网-城市晚报)[责任编辑: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