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营经济大步前进扫除障碍
重点清理市场准入、财税金融支持、社会服务、职工合法权益、监管等方面的限制性规定
华龙网讯(记者张雪峰实习生张丽敏)昨日,我市召开集中清理限制民营经济发展行政文件工作会议,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9月29日至10月28日,用一个月时间进一步集中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行政规定,为我市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扫除障碍。
今年3月以来,我市在各区县(自治县、市)和各市级部门开展了清理限制民营经济发展行政文件的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5个区县(自治县、市)和35个部门报送了清理结果,总共审核清理4.5万余份行政文件。这项工作,增强了全市机关干部对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收到了较好效果。
但是,清理工作仍存在一定问题,个别区县(自治县、市)对清理工作不够重视,具体工作措施不到位,对待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仍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平等。
据悉,此次集中清理行动,将重点清理5个方面的行政规定:对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有无限制性规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有无限制性规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有无限制性规定,对维护民营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有无限制性规定,对民营企业的监管有无限制性规定。
此次清理活动,除继续采取以各区县(自治县、市)、市级部门为单位自查的内部监督方式外,还将采取多种形式的外部监督。各单位将主动上门听取民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召开有民营企业参加的座谈会,或进行个别访谈、明查暗访,使清理工作做到公开透明。
为确保这次集中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市法制办、市发改委表示,清理工作结束后,如有民营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人反映仍有限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行政规定,一经查实,将予以曝光,并通报批评,除对有问题的行政规定依法予以撤销外,还将严肃处理相关负责人。
来源: 华龙网 2006-09-30 09:41 编辑: 春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