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30日电
据中安在线报道,9月29日下午,随着法官一声清脆的法槌落下,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的犯罪案件进行了宣判,被告人凤阳县西泉镇杨庙村小学校长姚有清因非法进行节育手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被判处罚金5000元。
姚有清,女,原系凤阳县西泉镇杨庙村小学民办代课教师,后转为正式教师并担任该校校长。从2001年到2004年9月间,在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姚有清私自为本村5名妇女取出宫内节育器,其中4名妇女计划外生育了二胎,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后在凤阳县性别比综合整治专项活动中被举报案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姚有清明知自己无医生执业资格,擅自为多名妇女实施宫内节育器取出术,造成4名育龄妇女计划外生育,破坏了国家的计划生育制度和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医疗行业管理秩序,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遂做出上述判决。(鹿程王士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