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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要求,市规划局编制的《哈尔滨市城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日前获得市政府批准。按照规划,预计2010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将达到28平方米,规划期内哈尔滨市住房建设总需求量为2200万平方米。
在这个规划期内,哈尔滨市将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多渠道并存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规划期内,建设住房2700万平方米,竣工住房总规模2200万平方米,共计25万套。规划竣工普通商品住房1820万平方米,占住房竣工总面积的82.6%;规划竣工单位自建职工住房200万平方米,占住房竣工总面积的9.1%;规划竣工其他商品住房160万平方米,占住房竣工总面积的7.3%;配套建设廉租住房20万平方米,占住房竣工总面积的1.0%。
市规划局负责人介绍,该规划对住房建设结构进行了详细规划:按要求在规划期内,城区的“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新建住房总建筑面积,须达到新建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根据该规划的区域建设要求,在2006年到2010年的5年中,哈尔滨市住宅建设将划分为24个片区,不同区域内应遵循不同的建设原则。其中,群力、前进、松浦、平房区南侧、利民南部和利民北部等6个片区,将成为新增住房建设的重点发展区域。规划期内,这些新区的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给予优先安排,并要确保“70%标准”;同时,为缓解道里、道外、南岗、香坊中心区的人口压力,合理疏导人口布局,保障工业企业搬迁的顺利进行,在道外西部、香坊中心区、道里中心区、南岗中心区总计4个片区中,在保证整个规划区满足“70%标准”的基础上,可适度提高大户型建筑面积的比例。另外,廉租住房的建设区域,应重点安排在人口密度低、交通便利的地区。(东北网-哈尔滨日报)[责任编辑: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