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9月30日电 (记者 王衡)记者30日从甘肃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甘肃省将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原则上按不低于600元/年确定。
甘肃省政府秘书长姜信治说,9月29日,甘肃省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决定建立这一制度,会上通过了《关于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行办法》,该办法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他介绍说,建立这一制度所需资金将由省、市、县分级负担,省政府要求试点地区且具备条件的市县可全面执行,暂不具备条件的,要组织力量,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以点带面,逐步推行,具体实施工作由民政部门牵头,财政部门配合。
甘肃省民政厅低保处处长魏向阳向记者介绍,甘肃省已经在15个县区开展了试点工作,其中包括酒泉、嘉峪关、武威、金昌四个地级市的全部县区,以及兰州市的城关区和白银市的景泰县,到今年上半年,试点县共对5187名农民给予补助,支付低保资金95万元。
魏向阳说,甘肃省民政部门将于今年年底在绝大多数县区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据介绍,甘肃农村目前共有特困户148万人,相对贫困户360万人,两者占全省农村人口的四分之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对象首先是特困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