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艳霞)邯郸大名县51岁农民梁海申因为宅基证的问题,上访投诉8个月不能解决,近日,在法院起诉3天后,“土地爷”主动承认错误,农民依法赢回了自己的权益。
9月17日,记者在大名县法院见到梁海申时,这位农民十分感慨。 他告诉记者,去年7月,他跟邻居发生宅基纠纷,当地的国土资源局说他当初申报有误,便收回了他的宅基证,他认为这种收回证件行为没有任何依据,就四处投诉,然而,事情拖了8个月,没有任何进展,他说:“我要告你们。”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很轻松地回答说:“你随便告吧。”
“我都成了神经病了,”梁海申告诉记者,在这段时间,没有多少文化的他买来所有见到的行政诉讼方面的书看。然后,他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到法院起诉。没有想到,第1天法院立案,第2天行政庭的庭长就给他打来电话,问他“同意不同意和解”。当然同意了,他的目的就是解决问题。于是,第3天,他被扣押了很长时间的宅基证居然就回到自己手里了。一分钱也没有花,就赢回了自己的权利,真是没有想到。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大名县法院行政庭庭长崔凌志,崔庭长说,他们在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发现国土资源局虽然是县政府的土管职能部门,但无权收回县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于是,通过县政府的主管领导,讲明了这个行政行为违法的原因和理由,政府很重视,国土资源局的负责人也在明白事情缘由后,主动提出要改变这种违法行为,所以,3天就和解成功,土管部门交还宅基证,梁海申撤诉了。
记者还了解到,为了让公民打官司减少诉累,大名县法院在现行法律内,将法官办案的时间缩小三分之二,普通案件不超过20天就能够结案,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基本上不超过半个月就能有结果,近三年以来,没有出现一个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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