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借了10万元,半年后利滚利却成了13万元,为了偿还即将到期的高利贷,2006年7月,张某铤而走险,利用自己为他人代货的机会,私藏下了全部的货款。
张某是一名手机销售商,因为前年初生意失利,便向高利贷者借了10万元钱,到了6个月还款之期时,10万元已变成了13万元。
2006年7月6日,因为身处外地,朋友吴某便请张某代自己去扬州手机大市场进400台诺基亚1110手机给李某。
7月6日中午10点左右,张某坐上开往扬州的火车,打电话给李某,让其给自己的卡上打进货款,并约好下午14点就能取货。中午12点,李某便给张某的卡上打进了13.68万元。
中午11点的时候,张某突然接到货主的电话,告知诺基亚1110手机暂时断货。张某想到即将到期的高利贷,突然闪出一个念头,“暂时挪用一下先去还了债再说。”于是,张某将手机关了机。
7月7日,张某在镇江火车站被李某等人找到,张某承认自己已经将钱还了债,李某等人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
日前,张某已经被玄武区检察院依法批捕。 姜晶晶 吴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