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陈明华)“我是第一次,能不能让我走?”9月29日,刚从泉州某高校毕业的黄某被东湖派出所调查时称,近日和女友分手,遂欲嫖娼,结果“栽”了。
黄某称,最近和女友分手,他突然想去嫖娼,随后他在东湖附近找到一名“小姐”。
28日晚,讲好价钱后,“小姐”将黄某带到附近一出租房内。付完钱,“小姐”让黄某脱光了躺在床上,随后“小姐”和衣上前将其抱住。才一两分钟,“小姐”突然低声说:“警察来了,快跑。”不等黄某穿衣服,“小姐”自个先开门溜走,黄某见状也慌忙套上衣服夺门而逃。此时,黄某发现衣服口袋里的手机等钱物都不翼而飞。
形迹慌乱的黄某引起了在此进行“借色诱进行盗抢犯罪”专项治理民警的注意,遂将其拦截带回东湖派出所调查。
办案民警分析,“他的手机和钱,可能是在被‘小姐’抱住时被她的同伙偷的。”
同晚,以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刑侦大队和东湖派出所民警组成的“借色诱进行盗抢犯罪”专项治理小组,还现场抓获另外几名以色“钓鱼”实施偷窃的犯罪嫌疑人。民警在调查时发现,其中一名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邱某前段时间也因以色“钓鱼”伙同他人盗窃被抓获。
据了解,他们是团伙作案,其过程是,以年轻女子为“诱饵”,用色相引诱单身男子,进入出租房内,并让其脱光衣服。而守候在一旁的男同伙乘受害人“意乱”之际盗走其手机、钱物。随后就敲门叫“警察来了”。这时,“诱饵”就夺门而逃。慌乱中,受害者也难发现钱财失窃。一旦受害者发现钱财被偷,欲要回,那么躲在一旁的同伙就会跳出来殴打受害人,并将其钱财抢夺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