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日电(记者杨维汉、周玮)文化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在“十一五”期间,国家将通过对重点文物保护项目的集中投入、重点投入,使民族地区的文物保护状况有较大改善。
蕴藏在少数民族中的丰富文化遗产资源,近年来一再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中国从2003年开始,先后建立了由文化部、财政部等有关部委参加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领导小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
文化部有关负责人列举了今后一段时期国家保护少数民族文物的具体措施:
——做好少数民族地区的古建筑保护维修及其他重点文物保护工程;
——开展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少数民族地区物质文化遗产的分布情况,完成少数民族公布为第1-6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档案记录备案工作,第5、6批国保单位中的险情得以排除;
——推动区域考古调查,加强边疆及少数民族地区考古工作,深入开展不同文化区之间的比较研究与综合研究;加强民族地区博物馆建设。
据了解,文化部还将继续开展中国民族民间艺术之乡、特色艺术之乡命名活动,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加强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整理和保护工作,并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
“国家将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工作。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将在保护资金上予以倾斜。”文化部有关负责人说。
从2005年6月底开始,文化部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审、公示、审核工作。目前,国务院已经批准第一批国家名录51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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