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路遥之女要求解除《路遥全集》出版合同案日前做出终审判决,其诉讼请求被北京高院驳回。
2003年元旦,母亲见她已长大成人,与她签订了《遗产继承协议》,将路遥的所有版权移交给她,此时她才知道母亲与出版社签订合同一事。
一审法院认为,在路茗茗未满18岁,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林达作为路茗茗的法定监护人,在不损害路茗茗利益的前提下,有权处理路茗茗享有的路遥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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