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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法》第七条规定,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元旦和春节,各级国家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应升挂国旗,但10月1日,记者在三门峡市调查发现,少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本报讯天下不乏“操闲心”的人。这不,三门峡市的郑旭阳、赵丽梅(均为化名)等人就趁国庆假期操了回闲心——察看当地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是否在国庆节期间悬挂了国旗。他们调查发现,不少单位的旗杆很是气派,但旗杆顶端却并未升挂国旗。
郑先生是名机关干部,赵女士是位私营企业家。10月1日,他们驾车在三门峡市区游玩,无意间发现一些党政机关办公楼前(或楼顶)的旗杆上没有升挂国旗。
他们遂回家查阅《国旗法》得知:《国旗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第四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第七条规定,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元旦和春节,各级国家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应升挂国旗;企业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城镇居民院(楼)以及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可以升挂国旗。
得知此消息,10月1日当天,记者来到三门峡市,和郑旭阳、赵丽梅一起察看了三门峡市区的数十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中,三门峡市委、市政府,湖滨区委、区政府,三门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三门峡市财政局、公安局、教育局、地税局、人事局、劳动局、质检局等党政机关门前彩旗飘扬,鲜花簇拥,一派节日景象。
但是,三门峡市委党校、市审计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交警支队等单位的办公楼前(或楼顶)均竖有高高的不锈钢旗杆,却没有升挂国旗。其中,三门峡市交通局的旗杆很是气派,高二三十米,旗杆底部有高约50厘米、长宽各3米的汉白玉底座,但直指云天的旗杆却不见红旗飘扬。经过此处的两位老干部说,国庆节不挂国旗,竖这么气派的旗杆岂不是浪费?
记者看到,该市工商银行的旗杆和底座之气派也不逊于该市交通局的,从银行大楼里走出的一男一女回答记者说,光有旗杆没有国旗,看着就是不好看。
10月2日下午3时30分左右,记者和郑先生打电话向三门峡市政府反映了上述情况,一位姓尚(音)的工作人员解释说,几年前市政府曾下过通知,要求各单位在重大节日期间升挂国旗并做好保卫工作。按照惯例,各单位应该知道在国庆节等重大节日须升挂国旗。
昨日下午,郑先生、赵女士和记者再次到没有升挂国旗的单位察看,情形依旧。
本报记者
三门峡市交通局的空白旗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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